试用期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15个问题保护自己在试用期的法律权益)

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意辞退,无需支付补偿?,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试用期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试用期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意辞退,无需支付补偿?

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

上一期我们讲了“公司规定试用期未干满7天离职,就没有工资”的高发现象。这一期我们继续讲第二个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常用的“手段”,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有些公司会认为,试用期就是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选择的权利与自由,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离职,那么公司也应当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这是公司用人的合法权利,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补偿。那么,公司的这种理解是否对呢?我们还是通过案例来理解。

一、案件情况

小张通过招聘会获得某保险销售公司的offer,公司的人力仅告诉他工作内容就是向固定小区的居民推销保险,每个月的工资按照底薪加提成来计算,然后让他下周一来公司上班。小张表示理解,随后在下周一的时候正式入职这家保险公司。

双方在入职当天就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十分简单,仅约定了小张的劳动期限是3年,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等条款。小张觉得这家公司各方面都很不错,于是开始在试用期内勤勤恳恳的工作。

但是,在小张试用期届满即将转正的前一周,公司的领导找他谈话,说他在试用期的考核没有通过,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让他明天不用来公司上班了。小张十分气愤,认为公司是为了“白嫖”他这个优质劳动力,于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经过开庭审理,仲裁委认为这家保险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赔偿金。

二、案件分析

上述案件的争议焦点无非就是公司开出试用期的员工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并且无需支付解除补偿,只有一个合法的理由,即劳动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并且这个理由并不是说有公司领导或者人力口头说出来,或者写一份简单的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录用书面通知就可以的。因为,有可能这些理由都是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变相辞退员工随便找补的一个借口。

那么,怎么判断这个理由是否合法合理,关键是要看公司是否有详细、具体的考核制度,以及客观、公正、合规的考核流程,试用期员工是否清晰了解、知晓这些考核规定。比如,劳动者应聘一家公司的销售岗位,就要看公司有没有将销售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告知给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销售公司的哪款产品,在哪个区域进行销售,每个月至少要销售多少产品等详细的工作职责;而且公司的考核制度包括哪些规定,一个月考核一次,还是一个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的标准是什么,考核不合格的后果有哪些等;另外,考核的流程也应当让劳动者知晓,例如,谁来考核员工,考核方式是什么样的,考核的结果是否会公开等。

如果公司没有规范、完整的一套试用期用工制度、流程,公司随意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那么,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三、应对措施

从公司的角度看,建议公司先制定合法、规范的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然后,在招用员工时,详细告知该岗位的工作职责、考核方式、程序等相关信息,并将告知,员工已经知晓并同意的过程记录下来,可以通过签字确认的方式来记录存档。最后,如果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确不合符公司的录用条件,这时,公司可以辞退他。

从员工的角度看,第一,入职公司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公司的岗位职责、考核事项等信息,有不清楚或者有不同意见的,及时向公司反馈、表达。第二,如果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你,那么一定要求他们给出书面的、详细的理由,并且记录好自己不认可公司的辞退理由的过程,可以是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后期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时使用。第三,不建议员工因公司违法解除,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仲裁机构大概率会判定双方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所以这个诉求很难得到支持。

这一期明确了试用期员工不可以随意辞退,如果滥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个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下一期,我们会继续讲解什么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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