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县级支行改革,人员去向如何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

公开资料显示,人民银行现有县级支行1766个,每个县级支行至少10人,县支行现有员工近2万人,撤销县级支行后,人员去向成迷。

根据以往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县支行人员去向有两个。

1.上收地(市)中心支行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后,县支行相关职能上收地(市)中心支行,中心支行工作职能增加了,人员肯定也要增加,最大可能就是收编原有县支行人员。县支行人员对人行业务相对熟练,可以无缝承接相关工作。

2.分流到新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县级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目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分为四级,银保监总会、省银保监局、市银保监分局、县银保监组。

银保监会也是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由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合并而来。

而原银监会是2003年从人民银行划分出来的,包括人员和办公场所都是人民银行的,目前大部分县银保监组仍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办公楼办公。

随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银保监会职能增加不少,原有人员明显不足,部分人民银行县支行员工大概率会划到县银保监组,人民银行县支行办公楼划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县级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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