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建议网络直播账号日打赏不超100元

个人觉得网络直播帐号日打赏不超过100元这个提议,不治标也不治本,不痛不痒,模棱两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我觉得网络直播存在什么问题就去治理什么问题就好了,没必要提出一个打赏不超过100元这种有空子可钻又不严谨的提议,以及设置又为什么是100元呢,有什么依据吗?

网络直播存在的问题,一个是青少年容易沉迷,并且对金钱缺乏概念,容易大量打赏的问题

那就设置禁止青少年打赏不是更好么?

进行实名制、人脸识别进入或者青少年模式,对青少年打赏行为严格限制。我觉得这样的措施更加具备针对性,比什么100元实用性针对性更强。

网络直播已经是很常见的职业了,展现形式多种多样,有开蚌取珍珠,修剪马蹄,戏曲表演等等很多人也没奔着高薪去做,很努力的去表演才艺了,就图一口饭吃,是灵活就的业。

结果这位大哥不食人间烟火,也不知道这行有多累,就给数以万计的人盖了帽了,可曾想过直播这行除了头部主播,还有大量的普通人在谋生呢?

别的代表都是提一些增收减税的事情,就他替别人减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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