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界“女顶流”,熊猫和花被抢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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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雌性大熊猫“和花”,由于其外形可爱呆萌,乐于在游客面前积极“营业”,于是各种拍摄和花的小视频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爆红,还被网友称为“女明星”、“熊猫界女顶流”。

然而“熊猫红是非多”,根据企查查的数据显示,“熊猫和花”已经在2022年的12月,被抢注为商标,目前处于“注册申请中”。除此之外,还有多个类似商标名称,如“熊猫花花”、“熊猫和花花”、“和花花”,商标的国际分类包括18类皮革皮具、28类健身器材、6类金属材料等。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把网络上流行的梗和热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会不会被处罚呢?

答案是有可能的。

“熊猫和花”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之前的“雷神山”“秋天的第一杯奶茶”“全红婵”“YYDS”“内卷”“元宇宙”“冰墩墩”等热词,有不少企业都试图抢注为商标,然而其中的一些抢注行为已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例如21年的电影《长津湖》热映,冲上了网络热搜,厦门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委托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7个“长津湖”商标,后该申请被驳回,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两家涉案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特别指出,坚决反对、严厉打击“蹭热点”和不以使用为目的囤积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所以,科粤提醒大家,这种蹭热度抢注的行为是存在法律风险的。根据数据显示,将网络热词申请成商标的成功率并不高,大部分在待审中,被驳回申请的可能性很高。大家应该加强商标、版权和法律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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