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江西一县长“侵犯”中央挂职女干部为何意?

身为一县之长竟然胆大包天地“侵犯”身边中央挂职锻炼的女干部,但通报巧妙的用了侵犯两不是性侵。为什么?差距很大。

先写一下本事件背景及人物,以便更好的理解为什么是侵犯。

本次事件涉嫌人员李秋平现任江西省安远县县长,从工作照上看,一个蛮敦厚的小伙子,真的是人不可貌相。

他是2021年开始担任江西赣州市安远县县长的,那时他才39岁。本来年纪轻轻就身居要职是大有作为的,可惜没有管住自己的身体,竟然把魔爪伸向了身边的国家女干部,胆子也忒大了!这样一来前途尽毁,真是可悲可叹。

李秋平

不过有一点很特别的地方,通报中很耐人寻味地写了“侵犯”两字,很多网友表示不能理解。侵犯==强奸?

不是的,侵犯有很多种,大致以下几种:

1.侵犯他人生命权

2.侵犯他人身体权

3.侵犯他人名誉权

显然第一种不合适本事件实情,因为女干部并没有受到生命威胁,他一个县长也没必要去威胁他人生命。第三种可能性不大,李某某都任职县长了,没必要用自己大的名誉去侵犯一个女干部小的名誉。所以最有可能就是第二种。

网图

侵犯他人身体权也不意味着一定是强奸,侵犯他人身体权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暴力型侵犯

2.胁迫型侵犯

3.社交型侵犯

4.诱惑型侵犯

5.滋扰型侵犯

显然第一、二两种不合适,一个县长他完全没必要采用暴力或胁迫的手段来做这事。那么重点来看一下3、4、5:

看起来最后一种的可能性最大,为什么呢?因为根据现在新闻报道出来的情况的措辞看不算严重,按目前安远县一位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透露“李秋平现在还是安远县的县长,在安远县人大常委会这个层面,尚未接到通知要对李秋平的事项启动人大的程序”,所以大概率应该是最后一种性骚扰,还没上升到性侵的地步。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这则新闻的推断理解,仅供个人参考,一切具体情况还请以相关部门实际通报为准。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