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婷婷成失信人!拒付350万违约金,扯掉了娱乐圈最大一块遮羞布

2月28日下午,丝芭传媒发文称,因黄婷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女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

同时丝芭传媒还写道“遵纪守法是作为艺人的底线伦理,也是当好社会表率的基本前提。望黄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规,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先来科普一下,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味着不能买奢侈品、不能吃大餐,甚至无法搭乘飞机、高铁,也不能进行金融投资。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还影响不大,大不了不出门,但对于艺人来说,这将会导致演艺事业停摆,毕竟一方面成为失信人,对艺人本身的形象有很大影响,其次,不管是参加活动还是拍摄影视作品,主办方都很难安排行程。

近几年黄婷婷几乎淡出了公众视线,可能很多网友不知道她是谁。黄婷婷1992年出生于江苏南京,曾是SNH48成员。她2013年8月18日加入SNH48二期生,之后以《剧场女神》正式出道。之后出过原创单曲、参加过综艺,《吐槽大会》《快乐男声》等,也主演过玄幻剧《素手遮天》、网剧《大鼻子情圣》等作品,去年年底,参加的《梨园闯关我挂帅》播出。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意味着黄婷婷已经打算和丝芭传媒硬刚到底了,但结局注定是失败的。双方的纠纷要从2019年说起。

2019年12月20日,黄婷婷发文单方面宣布与上上海丝芭传媒解约,理由是经纪公司未按合约规划自己的演艺事业,并多次用隐瞒、欺骗的方式阻止自己参加重要的宣传活动和节目,委托律师沟通也被漠视。

黄婷婷公开发文,等于和经纪公司彻底撕破脸并公开叫板。这样做的结果在意料之中,丝芭传媒表示黄婷婷无权单方面解约,之后双方对簿公堂,并开启了长达三年的诉讼。

去年11月,双方的合同纠纷法院给出了结果。

法院认为黄婷婷未能积极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丝芭传媒要求黄婷婷承担1000万元违约金金额过高,最终判定黄婷婷向丝芭传媒支付违约金350万元。应该是黄婷婷一直没有支付这笔违约金,所以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婷婷是赔不起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单方面宣布解约后,尽管黄婷婷被公司雪藏,没再以SNH48成员的身份出来营业,但她参演了电视剧《亲爱的孩子》《梨园闯关我挂帅》,还有电影《那时,可爱的她们》《翠狐戏夫》,去年8月份特别出演的《全世界都在等你们分手》也开机了。就算没有其他工作和代言等收入,黄翠翠毕竟从2013年开始在丝芭传媒工作,六七年的时间要说拿不出几百万的积蓄是不可能的。

之所以宁可成为失信人也不肯赔付违约金,说到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吧!毕竟觉得被公司亏待了。只不过黄婷婷这样硬刚的方式过于残忍。试想一下,如果黄婷婷不和丝芭传媒撕破脸,在公司再坚持一下,等到今年8月份和公司十年合约期满,她也就成自由身了,不用赔付违约金,也不会影响后续事业。如今闹到这种地步何苦呢?

而且,双方这场较量中,黄婷婷注定输的一败涂地。对于丝芭传媒来说,有专门的法务处理和黄婷婷的官司,公司旗下还有其他艺人,少了这一个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对于黄婷婷来说,解约不成,事业几近停摆,这几年是她事业上升的关键时期,损失惨重。更何况不管同意与否,最终都要赔付350万的高额违约金。

而双方的纠纷,也扯掉了娱乐圈最大一块遮羞布。

养成类综艺被捧红的艺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出道之前都是名不见经传的素人。能够走红完全是经纪公司的功劳,因此往往会签署长达10年甚至更长的合约。

那么问题来了,这份合约其实更像是艺人的“卖身契”,除了超长的打工期限,肯定也会有一些不那么公平的条款,感觉在工作中被欺负、被压榨的不止黄婷婷一个,内娱从陈楚生开始就掀起过一系列的解约风波。

但“卖身契”不合理吗?也不尽然。从名不见经传的素人,打造成人所共知的明星,经纪公司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和金钱,找老师培训、找媒体曝光、找各种资源让艺人有露脸的机会,这些都是需要成本的。

经纪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投资一个素人无异于豪赌,目标是出名后可以成为摇钱树,给公司带来利润,黄婷婷2013年和丝芭传媒签约,才干了6年就想解约,经纪公司自然不会同意,这也是黄婷婷败诉的根本原因。

而双方的纠纷,再一次为公众展示了表面光鲜的娱乐圈,背后其实是既现实又残忍的名利场,对于艺人来说甚至有可能是深不可测的火坑。好在黄婷婷和丝芭传媒的10年合约,在今年8月份就到期了,届时她将重回自由身。

因此,事情走到这一步,黄婷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表面上是和丝芭传媒过不去,其实是和自己过不去,毕竟事业最重要。350万没了可以再挣,但一直不履行可能连艺人这条路都走不下去了,还不如尽快赔钱了事,从素人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容易,还是多想想以后的事业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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