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抱不平”约等于寻衅滋事!这年头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好好说话》其实是一本书,由马东出品”马薇薇、周玄毅、黄执中等著作。

它的核心,旨在让人说一口流利精准的话。

只是,社会的现实让好好说话,变成了「好好说话」这就是我们说的说话有风险。你可能是对的但也得憋着,咽回去;错的,就更不能提,否则就是寻衅滋事。

所以,路见不平一声吼,并不适用如今这个时代。

挺讽刺、挺叫人无奈……

2月13日,一则《城管“粗暴执法”收走小男孩书桌的事爆上热搜》,引全民共鸣:诺达一个城市,容不下一张小小书桌,文创城市,得用文明创建。

感兴趣的可以去看我写这篇《冲上热搜!城管“粗暴执法”再惹众怒,到底是谁病了?》。

在巨大舆论之下,吉阳区宣传部最后承认了执法过程简单,将引以为戒。此件事了,又一件事情爆上热搜:

《山东沂南县警方跨省追捕山西男子》。

并以“寻衅滋事”为这件事定性。事件发酵后,再引全民讨论:受损的是公信力、尴尬的是山西。确实,但凡了解过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会将矛盾导向一个疑问。

山东警方“跨省追捕”,为何如此雷霆迅速?

偌大一个山东,容不下山西男子三篇打抱不平的文章?奇了怪了。

「红星新闻」媒体发文评:

究竟是公民行使监督权,还是不法之徒破坏秩序,跨省抓捕是合法合规,还是权力任性,该处罚的处罚,该正名的正名,都要给公众一个说法。

这一段话,威慑力十足,严谨且质疑性极强。

有一说一,如果按现有资料和证词来看“跨省追捕”这件事,确实给山西警方出了一个难题。以往跨省追捕不是没有,但一般采取联合形式。

且是对具有犯下重大刑事案件的人采取的一种措施。

那么山西男子庞雁冰因写下三篇“打抱不平”的文章,该如何定义呢?首先确定,庞雁冰是否真的犯法了?如果有证据呢?

再则,庞雁冰如果陈述的是事实,那么这应该归结“公共监督。”

但从庞雁冰被山东沂南县警方带走那一刻,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疑问是为何山东警方如此急切要逮捕庞雁冰,如果仅仅是因为庞雁冰质疑公允的问题。

山东沂南警方即便要追问,也应有山西警方代为处理。

然而今年1月30日,庞雁冰正在参加婚宴过程中,在众多亲友的注视下被带走,震慑力超强。山东沂南警方并以“寻衅滋事罪”带走了庞雁冰。

2月11日拘留通知书送到了庞某某妻子的手中。

这一番操作,让人目瞪口呆。

理由出奇:因为庞某在2022年8月份发布的三篇文章,文中涉及质疑沂南交通执法有违规问题。既如此如果认定对方文章有问题,警方最应该的做法是澄清事实,公布视频。

而非直接跨省抓人。

我记得,当时纵览新闻曾多次希望与山东沂南县警方取得联系,得到的回应是案件正在调查,不便透露。

这样一来,外界根本得不到任何可靠消息。

那么,到底是谁在说谎?谁又在害怕?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始终没有一个确切的答复!事实上,如果庞某发布文章存在问题!那么警方直接公布相关证据,甚至是当事人的口供。

整件事情一目了然,谁也不冤枉谁?

事实是,简单一件事被复杂化,对方始终给不出一个有力回击的证据。这就不得不让人狐疑。遮遮掩掩,晃晃悠悠想做什么?

想让青蛙闭嘴,还是想让蚊子停止振翅。

有意思的是,截止今天(17日)上午,从纵览新闻出得知,庞某目前已经被取保候审。人目前还在山东沂南县。庞某说“明天会去北京,然后返回老家。”

“给家中爱人也报了平安。”

在这件事中,庞某觉得自己很冤,但再想也无济于事,毕竟自己没有话语权。

他还说,自己能这么快取保候审,也多亏了广大网友关心……

注意,前面提到的“取保候审。”

在法律解释中,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庞某还有在面临传唤的情况。

从另一个方面看,山东沂南县警方就这件事,也没有好的证据证明庞某的问题。再直白一点就是,如果他们有证据,庞某早就被以罪论处。

看到这里,其实有关真相大家应该都猜的到。

是不是,真不真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还追不追究!庞某妥不妥协的问题。

最大的可能性是,如果社会舆论就此下去,那么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可能是不了了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算是“皆大欢喜。”反之,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对方耗的起,庞某可耗不起。

经此一事,想必庞某也会深思,思考“打报不平”到底是褒义还是贬义。

还是说就此闭嘴,永不再碰。

有一说一,接受公众监督,社会监督是权利机关应该也必须做的一件事!只有监督透明,才能遏制此类不良事件发生。

可当下社会现状是,有冤难申,有苦难言苦的永远是老百姓。

当下社会老百姓已经够苦,劳烦多一点宽容之心。这年头,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头条发现计划##男子质疑交通执法有违规警方跨省抓捕#

参考资料:红星新闻 评论丨发文质疑交通执法遭跨省抓捕,定性寻衅滋事宜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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