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你怎么看?

以下文章来源于明律如是说 ,作者陈明东耳西来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

朱征夫表示:寻衅滋事罪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一些无故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一定惩戒价值。

但寻衅滋事罪是外延模糊的“口袋罪”,因此而产生的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

朱征夫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是从2008年他担任人大代表后,一直呼吁到现在的。

所谓口袋罪,是指刑法中一些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于难以界定有罪与否的罪名。对罪名定义不清、对情况描述不明是口袋罪生成的重要来源。

法学界一般被认为是口袋罪的有已经被取消的反革命罪和流氓罪,从流氓罪里拆分出来的寻衅滋事罪等。

寻衅滋事罪是个啥都能往里面装的口袋罪。它到底有多能装呢?咱们来看一则(虚构的)案例故事。

制造一个“法外狂徒张三”

许多老师在讲刑法的时候,偏爱用“张三”这个名字举例。尤其是罗翔老师,只要是举例子,领衔主演就非“张三”莫属。各种道德沦丧人性泯灭奇葩出位的犯罪,张三都干过。

所以“张三”这个很常见的名字,就成了罗翔案例里的“法外狂徒张三”。

本文作者明律就虚拟一个悲催的“法外狂徒张三”替我们来趟一趟生活中常见的易触犯的罪名,见证一下寻衅滋事罪这个坑到底有多幅员辽阔深不可测。

有请张三出场,他不好也不坏、不聪明也不傻、不富也不穷、不帅也不丑……总之就是一名普通得犹如大街上行道树树叶一样的平凡人。

喂,张三,不要这么沮丧嘛,来笑一下,挥挥手,做一个健康乐观爱喝鸡汤的正能量人。

你惧怕会被作者刻意安排,走上犯罪的道路?

没事的,身为本文主宰的作者,我可以答应你:万一你不小心犯了罪,只要你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作者就用生花妙笔把你穿越回还没犯罪那会儿,有再一再二,还有再三再四,我给你足足四次机会吧,足够了吧?

不说话就是同意了啊。

那么,张三,请开始你的表演,哦,不对,请开始你的狗血苦逼奇妙旅程吧。

张三遇见初恋后,犯了什么罪?

给张三安排一个深入到细胞核镌刻在DNA的刻骨铭心的初恋,让他们分手在花季,让张三和初恋所居隔山海,经年不得见,失散在人间。再给张三安排一个非初恋的妻子,让结婚后的张三还对初恋念念不忘魂牵梦绕。没错,就是这么遗憾与无奈,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给36岁的张三画上一辆车牌号是初恋生日的豪车,没错,张三就是这么痴情矫情别扭拧巴的男子。

给今晚的天空画上一轮粉红的明月,给张三安排一次和回国办事的初恋单独约会的机会,给他们画上海鲜大餐和两瓶82年的拉菲,让初恋喝到微醺,让张三把酒和相思混着喝到酩酊大醉。

让两人看着窗外的明月,让两人不可遏制地想去看看曾经的校园,校园里如雪的月光下无数的樱花正以秒速三厘米的速度缓缓地安静地飘落。

花开荼蘼,寂寞如雪。

让张三无比想让初恋看看他的车牌,看看他这么多年的念念不忘与婉转曲折。

让初恋看到这辆车,让两人上了这辆车,让张三驾车驶向月光下有着樱花和回忆的但再也回不去的校园。

让本来一直在说话的初恋突然间变得很沉默,让她眼光迷离地望向窗外,望向明月,望向远处不可见的校园和回忆。

让张三一边开着车,一边无声地叹息,让他不敢看后视镜里的初恋,让他眼光痛苦而深沉地望向窗外,望向明月,望向远处不可见的校园和回忆。

然而本文不是言情小说,是普法文。

让张三遇到查酒驾的警察,吹气、验血。

让张三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达到了99mg/100ml,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让张三在内心默默吟唱:

夜风已冷回想前尘如梦,心似冰冻怎堪相识不相逢?难舍心痛难舍情已如风,难舍你在我心中的放纵。我早已为你喝下九佰九拾九毫升红酒,在重逢的那一天,九佰九拾九毫升红酒。

醉酒的张三戴着手铐,正在强制醒酒,让他无比郁闷与抓狂。这该死的作者,我和初恋已经隐隐看见了校园里的樱花了啊!而且我张三还在心心念念的初恋面前被拘捕,还有比这更丢人的事情吗?神经病啊,我张三不要面子啊?

张三愤恨地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咔嚓一道闪电后,张三不见了,被万能的作者把他穿越了,只留下尚在梨花带雨香腮有泪的初恋,以及一脸茫然的警察。

警察有点儿懵的自言自语,刚才发生了什么?

张三碰到老铁后,犯了什么罪?

给36岁的张三画上一辆车牌号不详的豪车,给他安排一个真正的心上人做妻子,给他画上几百万的存款。

给他安排上豪爽讲义气的性格,给他安排一个发小老铁。

他们一起在幼儿园比赛看谁尿得远,一起在小学偷过农民的青玉米,一起在初中偷偷看过少儿不宜的书籍,后来还一起熬夜看世界杯,一起为忧郁王子巴乔而哭泣,一起爱上了同一位看球的姑娘……

张三开始抗议,喂,作者,你确信非要用尴尬的言情风写普法文吗?

作者恶狠狠地说,要你管,你是作者还是我是作者?张三,我黄牌警告你啊!

张三怂了,不吱声了。

让老铁为了张三退出竞争,让老铁主动转学,主动失联。让张三对老铁念念不忘问心有愧,让张三和当年的姑娘真正的心上人结婚,让他无数次想起一起看球一起追女孩最后却失联的老铁。

让老铁出现,让老铁借张三的钱,很多很多的钱;让老铁借光张三的钱,让张三押房子贷款借钱给老铁。

不就是钱吗?钱能买回友谊吗?钱能换回老铁吗?

让张三老婆生个三胞胎。

张三一脸震惊,作者啊,三胞胎是不是有点儿太多了啊?

作者:咳咳,好你个张三,还敢反对?红牌警告!就是三胞胎,还是三个儿子,再安排其中一个患有先天心脏病!

张三默默地对着墙角流泪,偷偷地竖中指,还害怕作者发现。他再也不敢反抗暴虐无常的作者了。这特么还是法律工作者吗?这分明是活脱脱的法西斯啊!

让张三的老婆默默哭泣,让三个婴儿此起彼伏地哭喊,让张三非常非常急需用钱。

让张三发现老铁一直在骗他的钱,借钱的理由都TMD是瞎编扯淡的,丫就是骗钱去赌球的!

让老铁躲着张三,让张三四处寻找老铁。

张三愤怒了,都到了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了,球迷张三也没心思看球。

让张三堵到老铁,友好地“搀扶”着老铁去酒店开房!

不不不,张三不是恼羞成怒要猥亵性侵老铁,作者还没这么下流堕落猥琐。

张三是要和老铁好好说说心里话,让老铁还钱,哪怕先还个几万块救救急呢。要知道三胞胎连喝奶粉都是不超过一百块一罐的便宜货啊!有病的那个孩子,医生催了几次都不敢去医院复诊。没钱啊!当爹的张三心里痛如刀割,几十把刀在割,割成肉酱那种。

老铁不抵赖,说他把剩余的赌资全部押了德国四球大胜阿根廷,后天就是比赛日,赢了不仅能还钱,还能给三个侄子一人封个几十万的大红包!安度幼年。

让张三气愤,让他臭骂老铁,你丫有病啊!世界杯啊!德国四球大胜阿根廷?!你脑子里都是屎吗?

让张三“劝导”老铁不能出门,吃饭全靠外卖。让张三没日没夜地“劝导”老铁。

让两人呆在房间里不出门,转眼到了后天,两人看德国和阿根廷比赛的电视直播。

德国进球啦!德国又进球啦!德国又又进球啦!

3:0!

让两人相拥雀跃,让两人扯着嗓子狂叫,好像别人用鞭子抽他们一样凄惨猛烈地狂叫。让两人想起了一起熬夜看世界杯,一起为巴乔哭泣,一起爱上了同一位看球的姑娘的黄金时代。

然而本文不是基友文,本文是普法文。

让旁边房客向酒店前台投诉,说怀疑旁边房间有人在“杀人”!前台联想到两人有好几天都不出门了,果断地报警。

让警察出现,问明情况,然后给张三戴上手铐,“非法拘禁罪”了解一下?

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给一旁的老铁打上聚光灯,给老铁一把吉他,让老铁看着快要结束的电视直播自弹自唱。

我的口袋有三十三块,这样的夜无法打车回来。我的口袋有三十三块,其他的钱都落入别人口袋。也许是上天故意安排,也许是手气实在太坏。我想要为你赢得一个未来,却一不小心输了现在。

突然,德国又又又进球了!

4:0!

一切都美好了!

让老铁扔掉吉他,让他发狂,让张三也狂喜。

让警察给老铁也戴上手铐(赌博罪哦),让两人戴着手铐拥抱哭泣。

张三抱怨:作者你好变态啊!眼看着钱都要回来了,还有盈利。你安排警察把我们两个都一抓?这也太过山车,太扯淡了吧!

作者稍微一斜眼,嗯?张三你有意见。

张三赶紧扭头,恶狠狠地闷声说,没有!

张三又一次愤恨地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咔嚓一道闪电后,张三又不见了,又被万能的作者又把他穿越了,只留下戴着手铐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的老铁以及一脸茫然的警察。

茫然的警察拨通了电话,喂,王队,听说你碰到过嫌疑人突然消失的事情?

张三当上老板后,犯了什么罪?

给36岁的张三画上一辆车牌号不详的豪车,给他安排一个真正的心上人当妻子,给他画上几百万的存款。

给他安排上豪爽讲义气的性格……

张三喊,停!作者,我反对,这集我演过了!我不要豪爽讲义气的性格!

善解人意的作者皱了皱眉头,呃,胆肥了啊,敢反对作者了?算了,看在你是猪脚的份上,就给你改一下吧。

给张三安排上斤斤计较生怕别人占便宜的守财奴性格,让他开一人公司,雇员工,做生意,生意做得挺红火。

让他发生经济纠纷,让别人告他的公司和他。

为什么公司经营纠纷还可以告老板啊?张三不解地问。

作者懒得解释,扔出了一条法条。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让张三和他的公司败诉,让他不想付钱。

作者,请问为什么我官司输了还不想付钱?张三郁闷地问。

作者冷笑,咦,不是你自己不要“豪爽讲义气的性格”,让我安排“斤斤计较生怕别人占便宜的守财奴性格”吗?

张三蹲在地上默默画圈圈,我不要“豪爽讲义气的性格”是真的,但我啥时候让你安排“斤斤计较生怕别人占便宜的守财奴性格”了?

算了,你是作者,你说了算。

让张三抽逃转移隐匿公司资产,让他和他老婆假离婚,把资产都转到老婆名下。

让他老婆遇见初恋,两人旧情复燃,吞了张三的资产,远赴海外……

然而本文不是家庭伦理文,是普法文,作者拉回了有点儿跑偏的剧情。

安排执行法官,安排法警,安排立案、安排戴手铐……

啥罪名啊?戴着手铐的张三不解地问?

越来越傲娇的作者懒得说话,向下又扔出了一条法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张三也懒得抗议了,无奈地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咔嚓一道闪电,张三又又不见了,被万能的作者又又把他穿越了,只留下一脸茫然的警察。

这名茫然的警察也拨通了电话,喂,王队,听说你碰到过嫌疑人突然消失的事情?啥,胖李也碰到过?!

足不出户的宅男张三犯了什么罪?

给36岁的张三画上一辆车牌号不详的豪车,给他安排一个真正的心上人当妻子,给他画上几百万的存款。

给他安排上……

张三说,作者,我这次不干活,专心做一名宅在家里上网的废宅富二代吧!被虐怕了的张三混不吝地插话到。

咳咳,被作者这样毫无道理地虐待蹂躏,张三已经对外面的世界恐惧了,性格也偏激了。

一贯暴虐喜怒无常的作者这次很好说话,依言继续安排:给张三安排两台顶配的台式机,一台打游戏,一台追剧。笔记本、平板、数码手机,不限数量,统统安排上。

宅男嘛,肯定要沉溺数码产品,不停刷刷刷,猛刷电脑、平板、手机的。

不出门,总不会犯罪了吧?张三嘴边挂着得意的微笑,一边刷着电脑、平板、手机一边想。

张三想起了警察拘留了他3次,让他颜面尽失,悲喜无常,气得不得了。

于是张三在某某短视频平台上,录制并转发了几条讽刺辱骂警察的短视频。

短视频一出,好多人观看、点赞、评论、转发、打赏。

张三俨然小网红了,有流量,有人追捧,还有钱赚,张三深深地为自己不出门的决策而感到英明神武。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张三隔着猫眼一看,还好不是警察,两个穿便衣的人。

张三懒洋洋地打开门,刚想说话,对方拿出手铐晃了晃……

已经有丰富被拷经验的张三很配合地伸出双手,抬头看着天花板问作者,什么罪名?

越来越信奉沉默是金的作者,扔出了一条法条。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呃,我好像没这几种行为啊?张三狐疑地问。

作者(呵呵),你品,你细品。提示一下,第二款。

张三,辱骂?网上骂人也算吗?

答对了,但没分加的,好好享用你的羁押生活吧,作者赞赏地说。

案号:(2018)辽0115刑初5号,被告在“X手”平台上,多次录制并转发辱骂交警的视频,一审法院认为其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

张三回以冷冷的一笑,你难不住我的,我还有一张免死金牌的。

只见张三诡异地冲着警察一笑,得意地挥挥手说“让我再来一次吧”!

寻衅滋事罪是个大口袋

没有闪电,没有咔嚓一声,没有穿越,什么都没有发生!

张三又喊了几次“让我再来一次吧”,警察像看二傻子一样看着他。

张三崩溃了,他毫不顾忌地冲着天花板竖起了中指,咬牙切齿地说,作者,你玩我!你Y不是说有四次穿越的机会吗?

有点尴尬的作者从天花板上浮现了出来,苦笑着说,不是我赖皮啊,你这次这个寻衅滋事罪是个大泥潭,根本爬不出来啊!你犯什么罪名不好,犯这个,这个是口袋罪,啥都能往里面装的。就算是法律工作者也搞不清数不完有多少种“寻衅滋事”的情形啊。

骂街、反动留言、网上发文不慎、非法上访、“维权讨说法”过激、幸灾乐祸、伤害民族感情、污损领导人画像、煽动他人情绪、打架斗殴、欺行霸市、打砸财物、不配合防疫措施等……

以上这些行为都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啊!其他罪没法收没法办的“嫌疑人”,寻衅滋事罪都可以收,都可以办!

法外狂徒张三越听脸色越灰白,心情越绝望,没了免死金牌的他也不过是名普通的怂人而已。他嘴巴里不由得开始骂骂咧咧、嘟嘟囔囔了,嘛寻衅滋事罪呀,这可真是个“大坑”呀!太坑人了。

警察不干了,猛地把张三一推,老实点儿,走!

出了门,警车里还有几位警察,三个人一对眼,都感觉有点奇怪,都有点若有所思。

终于,有一位绷不住了,问,王队,胖李,这小子怎么越看越眼熟啊?别是个潜逃的资深通缉犯吧?

法外狂徒张三听得哭笑不得,不由得在心里狠狠地“夸奖”了几回作者。

作者可没工夫搭理资深犯罪嫌疑人法外狂徒张三的内心独白瞎BB。

作者饱含人文精神与法治理念地写到: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还会觉得犯罪离我们很远吗?

类似常见易触犯的罪名其实还有很多:交通肇事罪、逃税罪、故意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所以我们要防范刑事风险、不踩法律红线,保护好自己,平安过完一生,就必须学法、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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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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