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男子办假身份证减龄7岁,只为到工地干活,究竟该不该处罚?

近日,一则“64岁男子为到工地干活,办假身份证减龄7岁”的新闻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据上海浦东警方消息,2月10日,民警来到旭日路一工地,对员工宿舍内的新增人员做相应信息登记。经查证,一名叫樊某某的男子所用的身份证与其本人信息有所出入。

次日,民警再次来到工地,找到樊某某问询情况。樊某某声称自己所用的身份证就是其本人的。而民警发现,樊某某在手持身份证时,眼神一直躲躲闪闪。

之后,民警在多次比对樊某某身份证信息后证实其使用了假证件。在带所审讯后民警得知,樊某某1958年出生,实际年龄为64岁。

为了方便找工作,在老家经老乡介绍办理了一张比实际年龄小7岁的假身份证。目前,樊某某因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被浦东警方处以行政处罚,同时警方将对办理假身份证的线索做进一步调查。

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反应不是该男子用假身份证被处罚的问题,而是感到非常心酸和无奈,但是同情归同情,使用了假身份证确实是触犯了法律,因为这个原因受到处罚也是没办法的。

据网友说,该男子为了养家糊口,来到上海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年龄问题,始终找不到工作,为了在工地打工,买了假身份证,减龄到57岁,刚好符合工地招工条件;

64岁,按照很多地方的农村,这个年纪应该已经当爷爷了,在家带带孙子享受生活,而男子还要想方设法出来打工,甚至用上了伪造身份证的方法;

近日有政协委员出来发声,说66岁到79岁的人依旧不算是老年人,还算是中年人,他们有一定的体力,对社会还有贡献价值。所以不应该那么早就去享受国家的养老金,应该让这群早衰人士再就业。

听到他的这一建议之后,很多人都坐不住了,79岁那不算老年,居然还算中年人,是不是这个年龄段在外面做什么工作都可以呢?真想让这位专家也去工地体验一下感觉!

根据我国现有的制度,男性退休时间为60岁,而近年来也一直有传言说可能会再推迟3-5年;按照现有制度来看,到了60岁也就到了退休的年龄,真不知道专家说66岁到79岁还算是中年人这种理论从何而来?蹭流量还是吸引眼球,或者是哗众取宠?

我们经常看到新闻或者报道说,大部分老年人在退休之后,都能够拥有一定的养老金,去公园唱歌跳舞,外出旅行,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真实情况如何呢?有多少人到了退休的年龄可以领到够自己养老的费用?

按照目前大部分农村的老人实际领到的养老金的费用来说,很多上了年纪的人实际上一个月最多也就领了100多元,这些钱在现实这个社会能够用来做什么?而且有一部分人甚至没有养老金,就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换取生活开支。

试问,如果不是为了生活所迫,有足够的养老金来支付生活开支,谁又愿意这个年纪出来打工呢?

养老现在已经是很现实的社会问题,每个老人都希望自己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希望在自己的老年生活里,有子女相陪,享受人间的天伦之乐,而真正到了这个年纪才体会到想做到这些有多不容易。

而就在最近一段时间,一则关于“86年以上的打工者可以离开了”的视频也引起广大网友热议,纷纷感慨自己已经老了;事实上很多企业在招收新员工时,对年龄都有硬性规定,过了35岁之后,想找份工作都不容易。

再回到本次事件,男子樊某某不知道用假身份证违法吗?肯定是知道的,否则也不会面对民警的调查而心虚,躲躲闪闪了,这也让人不禁感慨生活不易;

知道违法还要用假证,等于是知法犯法,估计樊某某也是认为自己只是用了假身份证并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而且又为了赶紧找份工作,所以开会选择铤而走险使用了假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对法律意识的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显然本案中的樊某某是比较轻微的行为,毕竟樊某某使用假身份证的目的只是为了找份工作,并不是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以处罚应该不会太严重,只能算是行政处罚!

对于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虽然男子的行为肯定是涉嫌违法,但考虑到其是生活所迫,是不是应当从轻处罚,法律也要有人情味,执法也要有温度,毕竟樊某某真的很不容易;

也有网友表示,违法就是违法,没有那么多理由,如果每个人都以自己生活不易为理由来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是不是都应该谅解呢,那样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去触犯法律,所以必须严惩不贷!

大家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合适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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