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罚,警方知错就改,给宜宾警方点赞!

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罚,警方知错就改,给宜宾警方点赞!

文/肥猪满圈

各位好,此号新开不久,阅读前请关注,我保证每一篇文章都对的起您的关注。感谢!

昨天我聊了一次这事,一男的在自家鱼塘电鱼结果被警方处理,按着《渔业法》第30条,对电鱼者罚款500元。至于电鱼者谁?哪儿的井方,我都没说。

今儿可以说了,事发於四川宜宾,对电鱼者罚款500的肯定是宜宾井方了。

我昨儿就聊了,我认为,井方依据《渔业法》对电鱼者的处罚不对,说白了就是不合法,适用之法律错误。我认为《渔业法》第30条的“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应该指的是公共区域,江河湖海,而不是自家鱼塘。至于自家鱼塘怎么捕鱼,谁也管不着。

我知道一群杠精在等着呢,我昨儿的视频里,这群杠精就一直在抬杠。我的“至于自家鱼塘怎么捕鱼,谁也管不着”的话,一定会有杠精说下毒毒鱼可以吗?用导弹轰鱼可以吗?

凡此种种,说真的这都不是人话,您觉得在哪儿下毒可以?在哪儿可以用导弹轰?在乌克兰可以,你敢去吗?

我的意思是,在自家鱼塘,我一网打尽没人管得着,我爱怎么打我鱼塘里的鱼,那是鱼塘主人的事儿,别人无权干涉,只要别违反法律别违反公序良俗而且在安全的前提下即可。

我认为,尽管男的在自家鱼塘电鱼,不违反《渔业法》,但是我认为电鱼不安全,而且危害性极大,至少是不可取,不提倡。

对于在自家鱼塘电鱼,尽管不违反渔业法,但是也许违反其他的法律法规。至少安全无保障,而且弄不好还会伤及无辜,伤及其他鱼类。既然鱼能电死,那么操作不当可能也能电死人或者其他动物生物。

因此我认为,电鱼不可取,不应当采用电的方式捕鱼,这是我的认知。

现在,四川宜宾井方也已经认识到自己适用法律错误,而且已经给电鱼者道歉,撤销处罚,返还500元罚款。

我要说的重点是宜宾警方的知错就改,我给宜宾井方一个大大的赞。可以说这是一个先例,我们都知道政府改点错真的很难,而宜宾井方毫无疑问开了先例,因此我要大赞宜宾井方!

对于电鱼者而言,尽管处罚已经撤销,但是其并非无措,电鱼首先就是极度不安全,因此对于电鱼者而言,今后,至少我不建议他再电鱼。如果再电鱼,他不违反渔业法,也许会违反其他法律法规,非法使用什么什么的。

不管怎么说,这次宜宾井方做的真的不错,至少知错就改,有这个勇气改,我对宜宾井方之勇气大赞!大赞大赞大赞!

OK就到这,感谢您的阅读!

肥猪满圈老李

27022023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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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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