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亡父739万债务3年清偿,遗产与债务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近日看到一则新闻,一名男子的父亲几年前因突发疾病去世,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739万元欠款账目,该名男子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勇敢承担,并最终用三年的时间偿还完毕

很多人都在感慨该名男子的赚钱能力,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还完这么一大笔债务,但其实能够偿还完毕也不仅仅是该名男子自己的能力,其中一部分也包括了其父亲所遗留下来的遗产。今天就给大家说说遗产继承与债务之间的关系

一、《民法典》关于继承人继承遗产、清偿债务的规定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由此可知,继承人继承了多少遗产,那么所需要偿还的债务限额就是多少,并不会因为只要继承了遗产就需要承担整个偿还责任。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如果继承人愿意承担则可突破遗产限额限制,但必须是继承人自愿,债权人不能逼迫继承人偿还超过所继承的遗产部分的债务。同时,该条还规定了:只要不继承遗产,就可以不用承担清偿责任。

二、受遗赠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162条、第1163条规定,执行遗赠时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在继承中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所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清偿。

1、如果只有受遗赠人一人继承遗产,那么遗赠的执行也要先清偿完毕被继承人的债务;

2、如果遗产继承时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则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承担偿还责任,不足部分由受遗赠人偿还;有遗嘱的,则由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3、如果只有遗嘱和遗赠的,则按照所继承遗产的比例承担偿还责任。

在生活中,经常有人会问到:可不可以只继承遗产,不继承债务?不管是以前的法律还是现在的法律都规定得很清楚:只要你继承了遗产,就一定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又想要继承遗产,又不想承担债务,哪有这么好的事。就好比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获得全部财产,另一方获得全部债务一样,都是不合理的。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在订立遗嘱时需要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留份,必留份也是不能被债务所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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