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9日,封面新闻报道了一起遗产纠纷事件,父亲去世后,哥哥因拒绝让出嫁的妹妹拒绝家产,导致一家三代对簿公堂!
2022年1月的时候,邓先生的父亲去世,留下了大概80余万的银行存款,一套房屋,以及两家电站的股份。虽然妹妹同为父亲的儿女,但对于这笔钱的归属,邓先生认为应该由他一人继承。
对于继承父亲全部财产理由,邓先生觉得自己是男的,而且妹妹已经出嫁,不算是自家人了,随后他便在妹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了父亲卡里的80余万存款。妹妹知道这件事情以后,直接将邓先生告上了法庭,随后一家三代人因为此事闹到了法院。
由于邓先生的奶奶已经年龄太大不适合外出走动,所以柳江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邓先生一家人所在的社区。并因为该案件属于公开受审理,所以在开庭时有不少人围观。
后续经过审理,法院确认邓某去世后留下的存款、房屋、股权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邓先生父亲生前没有立刻下遗嘱,所以他留下的个人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同时法院认为,原告邓某兴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承其遗产。
对邓先生父亲留下的住房、存款、股份,法院判决原告何某(邓先生的母亲)享有诉争财产5/8的份额(其中1/2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告邓某兰继承父亲邓某遗产1/8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配偶、子女、父母、是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综合以上所述,妹妹和哥哥有着同等的继承权,因为他们都是父母的儿女,同为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
至于此前邓先生提到妹妹已经出嫁,不能继承父亲财产的事情,则是毫无根据的,一切只是他不想让妹妹与自己争遗产的理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