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不能继承全部父母遗产?

母亲猝然离世,

父亲身患阿尔茨海默,

上海一独生女把“自己”告上法庭。

2022年,上海一个3口之家的小家庭面对突如其来的遭遇,不得已引发了一场关于财产继承的另类官司!

当事人名叫宋颖,一位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上海姑娘。父母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通过自身努力也成功迈入了中产阶级,先后购置了数套房产;不仅给宋颖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还给了她良好的教育条件,将她培养成了一位优秀的干练白领!

宋颖也比较孝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时间流逝,宋父宋母渐渐老去,宋父患上阿尔茨海默症。三人商量将多余的3套房(有的登记在三人名下,部分登记在宋父宋母名下)产进行售卖变现,而身患阿尔茨海默的宋父已经没有能力办理户名变更之事!

宋颖需要成为宋父的法定监护人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还没来得及完成。宋母却在2022年初因病去世,事前并未留有遗嘱。

想要进一步完成售房操作,委托的律师给出建议就是通过诉讼,法院判决的形式来解决。

于是宋颖起诉宋父,然而宋父因病没有能力行使被告的权利。最终上演的是一场宋颖与她“自己”的诉讼!宋颖和父母关系也不错,最终在3个陪审员的参与下,宋父适当分配到了更多权益!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立删!

对于遗产继承分配这块,在这里给大家做个法律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鉴于宋颖的这场“非一般”的诉讼有没有更好的避免办法呢?

答案是有的,前提是父母提前留下对财产分配的遗嘱,这样就可以更好的解决这类问题!

针对也有类似情况的家庭,作为年迈的父母也可以考虑提前立好遗嘱,防患于未然!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