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击落民用气球,中国国防部称可效仿,美政客称无打算窜访台湾!

美国“悍然”击落中国民用气球,将引起连锁反应,中国也可效仿,对美国等国家涉及中国安全的所谓民用设施进行击落或驱离!

中国民用气球因为操纵失控误入美国上空,让美国如临大敌!中国外交部第一时间向美方澄清了事实,表示这就是民用气球,因为失控随西风漂入美国上空,不会对美方产生危险,希望能妥善处理!

但是,美国方面明显反应过激,一方面推迟了布林肯访中计划,另一方面,坚称这是中国的“间谍”卫星,是用于军事用途,并不顾中方的反对,派F22发射空空导弹将其击落,这一做法真的违反了国际惯例!

中国表示强烈反对,中国外交部的声明指出:“美方执意动用武力,明显反应过度,严重违反国际惯例。中方将坚决维护有关企业的正当权益,同时保留作出进一步必要反应的权利。”

关于领空,查了一下资料!

“领空”应当指有大气的高度,但是大气没有明显的界线,从稠密到稀薄到外太空的近似真空,没有明确的界线。一般认为,领空应当是飞机和气球等“航空器”(不是“航天器”)上升的最高处,这个高度,现在最高是3.5万米左右。超过10万米的高度,一般就认为是“太空”了,一般认为太空不属于领空。 在和平时期,如果是间谍飞机和间谍气球侵入领空,哪怕是在3.5万米,只要能打,是可以打下来的,对方也只能认了。但是对于高度15万米的间谍卫星,哪怕有能力打下来,也不好随便打。当然,一旦双方开战了,这些约定就不存在了。

如果,中国气球真的是间谍气球,美国击落也没毛病!但是,问题出在,中方已经澄清是民用气球,但是美方不认同,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主观认为危及国家安全,必须打下来!

但是,美国的鲁莽行为,却给中国对等效仿的机会!美国告诉我们,对于进入国境内的民用设施,只要是认为其危及国家安全,那么我们就有权利将其击落或摧毁!

美国或许真的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美国民生设施对中国危及安全的次数最多!

今后,对于进入台海的美国如运送武器的运输机、船只;窜访台湾美政客的飞机;太空中星链卫星等这些民用设施,中国也可以认为其危及国家安全将其击落!

当然,我们可以不采取“摧毁”的极端做法,但是驱离是可以的!不知道,那时候美国人能否接受!

最有意思是,美新任众议长麦肯锡突然宣称:没有打算访问台湾的计划!之前他可是公开宣称当选众议长后,第一时间就要访问台湾!

不知道其突然反转,是不是和中国气球事件有关!中国方面完全可以效仿美国,以危及国家安全的原由对麦肯锡访台乘坐的客机进行驱离!

来而不往非礼也!

咱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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