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高启强在第一次找安欣就决定了他的结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社会或许是不公平的,社会有时候是无情、冷漠的,但是你一定要坚持做个善良的人。一旦一步走错了,就很难回头了。当你能辨别这件事是好是坏时,别以为有时候只是件小事,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它可能影响你的一生。

比如去一家管理不严格的超市购物,你拿了10件产品,但是无意你自助买单只付了9件,在超市门口想起的你是否会回头,把另外一件也买单了,还是赶紧回家,不要被发现?

很多时候是件小事,但是有句话“干坏事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狂飙》的里的高启强在2000年本来是个被人人欺负的鱼贩子,要养育两个大学生的弟弟妹妹,而唯一的收入就是那个鱼摊,为了来年可以继续租鱼摊做生意,还得给市场管理员唐家兄弟送礼。

唐启强买不起2万的电视,只买了8千的,于是遭到唐家兄弟的殴打,并反被告送进了派出所。在这里唐启强作为打架斗殴进派出所,第一次认识了安欣警官。安欣同情他是弱小,想帮他一下,去市场拿回自己鱼摊的东西。但是唐氏兄弟不肯,在得知安欣是安局长的侄子的情况。唐氏兄弟以为唐启强和安欣是好朋友,此后对唐启强的态度大大改变,前倨后恭。主动上门把鱼摊还给了唐启强,并主动从一年租期改为了几年。还不收卫生费。

唐启强在这里也第一次尝到了狐假虎威的甜头,他甚是欣喜,非常珍惜,但也不敢捅破他和安欣只是认识。生怕没了这个难得的机会。

在第二次吃狐假虎威的甜头是在为也在市场卖菜的弟弟的音像店摆平小混混骚扰的事情。因为他如果不去摆平,那么就会被唐氏兄弟识破他跟安欣的关系,那么鱼档是不会再给自己的了,他怕失去机会。另外他想知道安欣这个红利,他到底能吃多少。所以他去找了安欣,在找不到安欣的情况。他铤而走险,单枪匹马在音像店跟那帮混混,提起了安局长。没想到,对方很吃这一套。从这里,高启强的心就再也按捺不住了,野心一发不可收拾。

第三次对高启强人生的改变是他为了和弟弟的小灵通生意,答应唐氏兄弟为白沙湾老板讨债去殴打徐雷。

高启强本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但是他为了当时和弟弟开的小灵通店,因为最后对方要好处费不够钱,前期为了打点关系已经开销了所有的积蓄,只能选择来快钱的方式,选择去“讨债”,虽然是违法的,但是他愿意冒这个险,也想脱离穷苦的生活。他上次进过派出所,他觉得也就关几天,没什么事,而且也和安欣认识了。他觉得这红利还有得吃。

但是他却万万没想到徐雷意外的死,竟会摊到他身上,一方面是法律,一方面是徐磊老爸是黑社会老大,黑白两方都不会放过他,黑社会更威胁他的家人和朋友。于是他只能为了自保,维护家人,维护朋友,和发财在黑化的路越走越远。

难道社会不公吗?让他那么倒霉,摊上了徐雷的意外死亡。让他没有提前知道徐雷的老爸是个心狠手辣的黑社会老大?

但是其实在高启强第一次去找安欣,想借助安欣去摆平音像店的事的时候,也就决定了他今后的走向。他也想通过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为自己取得更多的好处,在这个时候他就已经没有了原则。

所以即使没有徐雷的意外死亡,也没有安欣,高启强也会有其他的事让他走上黑化的路。

所以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做坏事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原则是不能越过的底线,如果越过了,就不是底线,而是你暂时用不到它而已。

为什么说:高启强在第一次找安欣就决定了他的结局?

为什么不是唐氏兄弟还他鱼档的时候呢?因为第一次是唐氏兄弟,是自己找上门,并自己猜测他和安欣的关系,高启强全程没有亲口去承认。因为他当时的处境,你是在表情能感觉他的害怕。

但是他去找安欣,是主动的,且提到了安局长。所以这里是他改变了一生的选择。

我是:小辣椒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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