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 人生被毁 只获20万赔偿

提起校园,我们眼前就会浮现出一幕幕纯真又美好的画面。但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成为了校园金色阳光里一抹令人忧虑的阴影。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一案有了新进展。2月15日,湘西州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就小蒋被无罪羁押336天,进行赔偿小蒋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38.24元,赔偿初中生小蒋精神损害抚慰金68769.12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蒋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道歉。

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彻底改变了初中生小蒋的人生轨道。当天中午,学校男厕所里,初中生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在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刀,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为什么初中生会随身携带一把刀呢?据了解,这位初中生小蒋曾多次被多名学生欺凌。经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小蒋是从外地来吉首上学的学生,曾多次遭到当地多名学生的排挤、欺凌。

要知道,校园欺凌可不是打打骂骂而已,甚至会威胁到被欺凌者的生命安全。近几年来,校园欺凌的案例可不少。

例如,山东一名14岁少年扈强,和同学产生了矛盾,最后竟持刀捅死了那位同学。被捕时他说:“我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岁,法律又不会拿我怎样。”,扈强因为没有法律意识,认为自己未成年,法律不会判他的刑,而捅死了自己的同学。虽然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严惩违法者,才能减少校园欺凌事件。

在这起事件中,初中生实在无计可施,正当防卫的行为却被法院认为,小蒋的反击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无疑是给施暴者撑腰。经过被羁押336天后,法院才将其判为无罪,原本应该读书的年纪,身心受到伤害,却只被赔偿了20万。

在生活中,正当防卫却被判罪的案例可不少,不知道冤枉了多少人,寒了多少人的心。希望法院能够公平公正,让受害者敢于反抗,保卫自己的权利。

在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

方法一:班主任老师出面协调。

一般来说,除班主任以外,其他任课老师都不会负责解决这些事。如果班主任有责任心,班里同学遭遇校园暴力时会告知班主任,而后由班主任找到打人同学,如果打人孩子能认错,老师给一番教育就完事了。但如果有皮外伤,班主任就得及时通知被打孩子家长,到学校去协调解决,当然打人孩子家长是脱不了干系的。

方法二:班主任协调无果后上交学校。

如果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常常表现为被打孩子家长不饶人,想求一个令其满意的说法,无非是得到打人孩子家长的道歉和赔偿,要求校方给一个承诺,确保自己孩子不再遭遇此类事件发生。而针对打人孩子家长,要么态度非常诚恳,积极配合,要么就推脱责任,不承担后果。面对这种情况,就要看校方怎样去解决了。

方法三:要求校方责令其写出检查、警告、要求家长道歉或者赔偿,如果有多次伤害他人后果的,可以开除。

方法四:通过法律途径协调解决。

这是一种对校方结决不满意。或者打人孩子家长不配合,不讲理,采取避而不见等方式,让受伤害孩子家长最后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或者被打孩子家长不信任学校处理问题的办法而选择的方式。一般来说,闹到这种程度,事情结果各有不同。

方法五:带媒体去学校。

这种方法一般来说都能使问题得到解决,因为一曝光后,学校的名誉会受到负面影响,学校自然会积极配合。但也有例外,有些校长根本不在乎学校的名誉,如果校方如此作为,肯定在校园管理方面非常糟糕,及时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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