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对6旬夫妇遭5条恶犬围攻1死1伤,狗主人要坐牢吗?

“骇人听闻!狗居然将六旬老人咬死了……”,河北邢台,宁晋县侯口三村一对六旬老夫妇被多只大狗袭击。

知情人士介绍,村中经常有流浪狗出没,有的是野狗,有的是没人喂养的,或者是被弃养……;第一次发生这么严重的情况,女性老人当场死亡,男性老人被咬成重伤,仍在医院治疗。

目前,当地派出所表示,事发之后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5条恶犬已被捕获,狗主人已被拘留。

(素材来源于纵相新闻,笔者稍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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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吓人了!老人在生活几十年的村子里面散步,居然被5只恶犬攻击,导致发生一死一重伤这么严重的事件,不管有没有人为因素参与其中,狗的主人毫无疑问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狗的主人有没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司法实践中,烈性犬伤人事件并不少见,甚至于致人死亡的案例也偶有发生,狗的主人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毋庸置疑的,至于说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简单的来说,如果狗主人和这对六旬老夫妇有矛盾,之前存在各种利益冲突,故意默许狗咬或暗示狗咬而咬死咬伤这对夫妇的,这5只狗就是典型的作案工具,对此绝不能仅仅赔偿和罚钱以及轻判,狗的主人极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比如说,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么,狗的主人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构成故意伤害罪,将根据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事件中,由于六旬老人一死一重伤,对于狗的主人来说,很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对于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14、115条的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狗的主人即使不涉及刑事犯罪,大概率违反了养狗的相关规定,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首先,即使不存在上述违法犯罪的可能,需要搞清楚的事,狗的主人饲养这5只猛犬是不是属于烈性犬类,如果属于,那么恶狗的主人明显违反了《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

其次,这几条恶犬竟然在村落的公共区域肆意行走攻击行人,那么恶犬的主人同样违反了邢台市犬类管理地方办法,至少将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第三,除了上述法律责任之外,六旬老人一死一重伤,狗的主人最重要的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动物致害的责任承担,我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考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过错,其对所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并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可以看出,相对于普通狗,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致人损害的,不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且没有免责事由。换句话说,即便是被害人自己故意被咬伤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那么,六旬老人能获得哪些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对于住院治疗的男性老人来说,可以要求狗的主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由于导致女性老人死亡的,狗的主人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养狗是个人的爱好和自由,但是要担负起管理责任,为了公众的安全,该栓绳的要拴绳,该套嘴的要套嘴,文明养狗!

对此,您怎么看?应该追究狗的主人刑事责任吗?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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