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 1.51亿元财产遭执行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6日电(罗琨)6日,中新经纬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11月4日,王思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执行信息来看,执行标的为151437840(元),也就意味着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共约1.51亿元给申请执行人。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据某企业征信机构公开信息显示,此次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正是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之子王思聪。

据了解,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中新经纬此前报道,王思聪旗下的普思资本股权在近期遭到冻结。天眼查数据显示,由王思聪担任董事长并持股100%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普思资本”)股权遭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冻结数额不祥,冻结日期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

截图来源:天眼查

10月18日,由王思聪实际控制的北京香蕉计划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股权也遭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冻结数额不祥,冻结日期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据中新经纬记者根据公开信息计算,截至发稿,王思聪名下冻结股权价值合计已经超过8445万元。

王思聪的商业版图。截图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信息显示,王思聪在20家公司担任法人,在33家公司担任股东,在34家公司担任高管,对108家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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