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律师:我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案例:最近,赵小姐打电话咨询:我和丈夫结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没有感情。我已经提出离婚好几次了,但我丈夫只是不同意。我不得不回到我母亲家和他分居。我怎么能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呢?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做出以下回复供参考。
法律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六种。国家婚姻法规定,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法规定,下列六种情形调解无效的,法律应当允许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2.感情破裂需要认定。
从你的情况来看,离婚的原因是由于日常争吵,导致感情不和,这种感情不和确实导致了感情的破裂,但也需要进一步确定。法院的批准或不允许离婚,以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作为区分边界。
离婚需要通过综合分析婚姻基础、婚姻关系、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和解的可能性,主要是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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