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小三如何要分手费(小三的分手费到底是什么费)

来源:奕斐有话说。

一般来说,我不太愿意评论具体个人的家长里短,爱恨情仇,因为在这背后有太多的纠葛和细节都是我们这些吃瓜观众说不知道的,牵扯的利益也常常不局限在当事人双方,而是一定会有更广泛的利益纠葛。所以,对于吴秀波和他的小三小四小五事件,我也觉得没有评论的必要,这种事情基本上就是浪费公共资源。

但是,昨天吴秀波事件的反转,让我觉得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小三分手要钱——非常值得聊一聊。

吴秀波是不是渣男?!

当然,全网盖章了!(所以,这篇文章一点都没有想为吴秀波洗白的念头)

但吴秀波曾经的小三陈昱霖要分手费是不是合理?这个问题的争议就非常大了。

一开始,似乎网络上大部分的人都不同情这位小三,但是,自从网络上传出陈昱霖被“勒索罪”拘捕的消息,尤其是王思聪又添了一把火。目前在网络上,似乎占主流的都是同情陈昱霖的,认为,男人不给分手费,还把人家弄进监狱,简直是渣男中的渣男了!

小三分手要分手费是很合理的吗?

小三和性工作者是不同的,后者明码标价,从一开始就说好了付出和收益;但是,小三玩的是个爱情游戏,我想大部分小三从一开始并没有做好明码标价,之后的金钱来往全凭你情我愿,甚至,有些爱情还会清高得和金钱刻意保持距离。

所有的爱情,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外的,都有可能失败结束,那么一对恋人谈了七年分手,和一个做了小三七年分手如何计算金钱补偿呢?或者说,需要补偿吗?补偿什么呢?

我一直是反对所谓的“分手费”这一概念的。因为这个概念很容易让人误入歧途。

网络上认为的应该给分手费的最主要理由是:人家女孩跟了你7年,你难道就一毛不拔?

这个“”字很有意思,具体展开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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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提供了7年的性服务和其他各种服务,你还不付钱?

2

人家为你牺牲了7年的发展,你还不付点青春损失费?

这两点恰恰是我反对“分手费”最重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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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性关系本身应该是一个你情我愿,互相愉悦的事情,男性有快乐,女性也有快乐,如果是自愿上床,哪来谁付钱这一说啊。如果,女性跟一个男人上床,需要有金钱补偿,难道这不就是我们一直批评的“物化”女性吗?把女性当做性工具?如果不愿意,对方强上,那是性侵或强奸,绝对不是金钱补偿那么简单;如果自愿,那就没有金钱补偿这一说。

我反复告诫我的学生们:请牢记:性只能换来性,性无法用来换别的东西,除非你自己愿意把自己的身体明码标价。比如,有些女生会觉得和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就是把自己给了他,他应该对自己负责。但实际上,这种逻辑很难成立,感情没有的时候,依靠性的给予来拖住对方,往往最后女性都受伤很重。同样的,当你把自己的身体明码标价的时候,你要的爱情很可能就已经变质了。所以,这是一个悖论。

社会上觉得一个女性和一个男性在一起7年,应该付分手费,表面上是保护女性的利益,但本质上依然是把女性的性看作是可以明码标价的,这依然是一种物化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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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种观点我觉得错得更离谱。什么是牺牲了7年?你和一个人发生爱情关系也好,性关系也好,并不意味着你应该停止自己的成长,生活完全围着一个人转。

爱情当然很重要,但是它一定不能是你的全部。除了爱情,自我的成长是任何时刻都不能放弃的。想用爱情来捆绑对方,让对方对自己的生活负责,这是一种非常陈旧的观念,这和女性需要依赖男性才能生活的好的想法没有任何区别。

好的爱情恰恰是激发我们对生活的热情,让我们生活和成长的更好的。

除非对方许诺你帮我做哪些事情,我给你多少的报酬(这又不是个爱情游戏了),否则,在爱情中的给予是基于情感的付出,每个女性都应该设定好自己的付出底线。

当全社会都认为一个女性做小三7年应该得到经济补偿的时候,会让年轻的姑娘以为自己这么做是一种人生发展,但实际上,这种人生发展观真的是我们社会应该提倡的吗?

每个成年人都要对自己的青春负责,你做出的每个选择都有成本,也有收益。除非被迫,否则,成年人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你可以挥霍青春也可以兢兢业业,如果你放弃了自我的成长,然后又来要青春损失费,还数额大得比一般人努力还多,如果这都是合理的,那对那些不靠身体吃饭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社会到底要倡导什么,其实是青春损失费如何计算和考量要传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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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点我反对小三分手费的原因是:由于另一方是已婚身份,所以,分手费实际上是由两个人来承担的,而另一个人不仅无辜,也是受害者。

当陈昱霖觉得自己7年很不容易,需要赔偿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另一个女性何震亚也是这7年的受害者,而且何比李更无辜,因为李是在知情情况下选择的,而何无论知不知情,她都是被动的。

所以,凭什么让另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在承担情感上背叛的同时,还要承担经济上的损失?

婚姻本质上是责任共同体财产共同体,当小三要分手费也是合理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小三和出轨的丈夫也是个经济共同体?这和我们的婚姻法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我当然理解大家觉得小三陈昱霖遇到渣男太吃亏了(找王思聪就好了),但是,出轨私德的问题,但是抓住别人的错误要钱,那是违法的事情,孰轻孰重,是非常清楚的。

别人犯错不是我们犯错的理由,别人道德不行,不是违法可以不纠的理由。我觉得,在这样的事情上,放一放情感的争议,一起学学法律,一起理性地探讨一些问题,才是对社会有贡献的。

所以,我们再来追问一下:

小三的分手费到底是什么费?

小三索要分手费合理吗?

你的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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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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