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个税改革:家庭人均收入为标准、提高免征额、扩大纳税群体

个税已经经过了一轮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等。若考虑家庭税负率,工薪阶层的税负率仍处于高水平。新一轮的个税改革也将势在必行。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张翼的提议:按家庭人均收入作为标准取代个人收入,以家庭为单位申报所得税,有利于养老与多孩家庭。

如果一个家庭四个人,但是只靠一个人的收入来维持生计,单个人收入高,而家庭人均收入低。按目前的个税计算方法,仍需要缴纳很多的税。但若平均至家庭人员,可能还达不到个税的起征点,或者仅需要缴很少的税。该提议对于二孩、三孩家庭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建议: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免征额)提高到1万元。此外,她还提出了关于企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标准化的建议。

个税起征点金额的提高对于个人来说也是利好消息,但是对于个税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说,利好有限。

对于五险一金的缴纳建议很中肯,一些欠发达地区,经常有小规模或不规范的企业(也包括一些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社保,导致员工退休无退休金的保障,或者退休金很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科院院长刘尚希:交个税的人占劳动力总数不到10%,应当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内需要靠农民市民化。

我个人觉得就算全部农民转化为市民,他们的微薄工资收入也不会对税收带来多大的改变。相反,过度的城镇化会导致谋生能力差的农民在城市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农村虽然收入也低,但毕竟有田地可以解决温饱。

个税分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对于普通打工族来说,基本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也就是上面所说的综合所得。

鉴于个税超额累进税率的设置,最高一档税率是45%,打工族很难成为富翁。而对于企业来说,行业不同税负率也不同,但综合税负在3%-15%,不会高到45%。

个税的主要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但是目前的制度,虽已考虑家庭因素,但其在家庭层面表现的调节作用还不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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