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晋升职级套改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解读)

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后,非领导职务应如何套转?套转后相应待遇有何变化?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两个问题。按照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其中,非领导职务初次套转职级的方式为:“调研员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为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办事员套转为二级科员。”

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经晋升的职级高于所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此次职务职级并行按照对应的职级套改,可以继续享受原职级。例如,A县W局局长是正科级领导职务,但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中享受副县级职级待遇,此次职务职级并行中就可以套转为四级调研员。

在第一期解读中,我们明确:职级只与个人待遇有关,与职务相关的权力与待遇都没有关系。看到这里,原来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同志可能心存疑虑,套转后原来享受的待遇会有何变化呢?根据《陇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实行“老人老办法”,即:县(区)以上党委管理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套转后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保留相应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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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活力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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