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陕西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9月16日10时,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情况。目前,禁渔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公安机关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

发布会上,陕西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蔡斌介绍,近年来,陕西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力推进长江禁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长江禁捕秩序平稳,相关船网管理比较规范,政策体系框架基本搭建,禁捕效果初步显现,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

休闲垂钓可以 但必须纳入禁捕监管范畴

针对媒体提问,蔡斌就涉及禁捕水域垂钓活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介绍,他说,长江十年禁渔,禁的是生产性捕捞,休闲垂钓完全可以发展,但必须纳入禁捕监管范畴,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陕西对休闲垂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划定禁钓区域。禁钓区域划定的基本原则是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三场一通道”等水域禁止垂钓,在汉江、嘉陵江、丹江重要河段划定禁钓区。  规定垂钓时间。在准许垂钓区域,垂钓活动要避开鱼类繁殖期,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垂钓时间。如商洛市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钓期,在禁钓期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规范钓具钓法。2021年12月,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长江重要支流陕西段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在所有禁捕水域包括划定的准钓区内禁止使用的网具有36种、禁用钓具6种;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多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规范饵料类型。休闲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防止钓鱼饵料污染水体。  规范处置钓获物。规定了天然水域每人每天的钓获物数量,如商洛市规定每人每天钓获物超过2千克继续垂钓的视同生产性垂钓,汉中市规定每人每天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3千克。严格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公安机关严打非法捕捞行为

  那么,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还有没有非法捕捞的情况发生呢?在发布会上,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李玉获回答记者提问说,自禁渔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查获非法捕捞器具130具,查获渔获物289公斤。 李玉获说,这些案件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案件多发生在夜间,不易被执法人员发现的时间段。二是主要是沿江村民用于自食或去市场销售。职业化犯罪团伙作案比较少,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较少。三是大多案发地为偏僻的天然水域,涉及面比较广而且分散。四是电鱼网鱼作案多,电鱼占较大比例,毒鱼、炸鱼情况较少见。“针对这些案件,警方一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李玉获说。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雷

,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