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婚礼前8天被害(结婚3个月的新娘)

刚刚结婚3个月的新娘,家中突然被害,自以为很聪明的凶手现场没有留下蛛丝马迹!没想到,23年之后,死者身上一个让人极易忽视的线索,锁定了凶手,而他的身份,更让人惊掉下巴。

揭秘世间谜案,洞察人世尘寰,我是老袁,不是柯南!从今天开始,我将在这个频道中给大家带来著名迷案系列故事,喜欢这类节目的朋友,可以先关注起来,我们现在开书!

雪莉·拉斯穆森是个大美女,身高1.8米,她长相甜美,为人善良,16岁的时候考入了洛马琳达学院,这是一所专门培养医疗护理人才的学校。雪莉工作能力很强,毕业后,作为洛马琳达学院的优等生,她在20岁的时候,就成了加利福尼亚州港安医院的护士长。

1984年夏天,时年27岁的雪莉,结识了小她2岁的约翰·卢坦恩。约翰是一个帅哥,毕业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他在大学期间是学校篮球队的成员,不但身材高大,而且谈吐幽默,最关键的是长得特别帅,认识他的人都说他不比男模差。

虽然雪莉比约翰大2岁,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关系的快速发展,1985年11月,他们认识不到一年,这对金童玉女就幸福的结了婚。当两个人在婚姻殿堂中相互许诺、不离不弃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在3个月之后,雪莉在家中竟然会遭遇不测。

1986年的2月24日,这天是星期一,两人结婚刚刚3个月。约翰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去上班。而往常比约翰起得还要早的雪莉,却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原因是头一天跑步时,脚扭了一下,受了点伤,晚上回到家之后还看了一部电影,本身就比较困,所以她就请了一天假在家休息。

大约在上午10点钟的时候,约翰往家里打了一个电话,他想询问一下雪莉的身体状况,但电话无人接听。约翰以为,妻子可能还在睡觉,也就没有太当回事。但是在吃过午饭之后,约翰又往家里打了几次电话,一直都没有打通。这个时候,他就开始有点焦急了,他很担心雪莉在家会出什么事情,所以每隔一会,他就往家里打一次电话。但是,家里的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整个下午,约翰都在焦急中度过。

终于熬到了下午6点,下班时间到了,约翰赶快开车回家。他们的家是一个3层的小别墅,1楼有一个能容纳2辆汽车、并能直通客厅的车库。当约翰把车开到车库时,惊讶地发现车库的门竟然大开着,雪莉的宝马车也不在车库里,而且地上还散落了很多玻璃渣。看到这种情况,约翰瞬间惊慌了起来,他迅速地下车往客厅里跑去。可是他刚进入客厅,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雪莉身上穿了一件浴袍,仰面朝天地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她右眼淤青,左眼瞪得很大,整张脸都处于浮肿状态,胸前有三个黑色的洞口,而在她的身下,满是红色的液体。

警察和法医在接到报警6个小时后,才终于赶到了现场。根据法医的进一步检查显示,雪莉的胸部中了三枪,手臂和头部有很多防御性的伤口,手臂上有一个非常突兀的咬痕。除了这些之外,案发现场到处都是散落的各种杂物,有碎掉的瓶子和倒在地上的桌子等等。警方初步判断,雪莉和凶手发生过猛烈的搏斗。随著调查的深入,警方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现场没有丢失任何的金银珠宝,但唯独丢失了雪莉和约翰的结婚证。

法医用柿子,提取了雪莉左前臂内侧牙印上的唾液样本,并且还给牙印做了一个模型,之后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官迈尔和皮达,对约翰进行了问询,毕竟在以往的实际案例中,妻子被害,丈夫是凶手的概率往往是最高的。不过,当约翰讲完了他当天的经历,警方也进行了简单验证之后,他被基本排除了嫌疑。

通过这些线索,迈尔警官提出了自己的初步判断,他认为此案是一起入室盗窃案。

由于案发时是周一,一般情况下,家里是应该没有人的,凶手应该是潜入他们家中进行盗窃,原本认为家里没有人,没有刻意的隐藏声音,但没想到的是,房子的女主人竟然请假在家。而正在二楼卧室中休息的雪莉,听到楼下有异响后,走下楼梯查看情况。当她发现有人正在客厅偷窃时,转头就往二楼跑去,她们家二楼有一个警报按钮。与此同时,凶手听到了动静、发现了雪莉,为了防止她报警,凶手迅速追上楼梯抓住了她。

雪莉人高马大,毕竟1.80米的身高在那里放着。她用手臂勒住了凶手的脖子,而凶手在挣扎过程中咬了她一口,这就是雪莉手臂上的咬痕的来历。但是雪莉这样做,显示是激怒了凶手,当她吃痛松手之后,凶手用花瓶等物品砸向雪莉的头部,雪莉本能地用手臂保护自己,这是她手臂和头部有很多防御性伤口的原因。但是最终,雪莉没有赢得这场搏斗,她也许是被控制住了,也许是被打晕了。凶手从卧室里拿来了一床被子当做消音装置,将雪莉残忍杀害,作案之后,凶手顺手拿走了约翰和雪莉的结婚证,然后开着雪莉的宝马扬长而去。

虽然迈尔警官的推断看上去有理有据,可此时的约翰悲痛欲绝,根本就没有心思听这些推理,只是不断地恳求莱尔尽快找到凶手,还妻子一个公道。

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凶手应该是一直带着手套的,所以在案发现场,没有找到关于凶手的任何指纹,以及其它的直接线索。而雪莉的宝马车,一周之后也被找到了,车内同样是没有留下任何线索。面对这种线索不是很多的案件,警方通常是从两方面开始查起:第一方面,是筛查雪莉的朋友圈子,结果是大家都有不在场的证明。第二方面,就是走访周围的邻居,试图找到一些目击者。但结果是只有一个邻居,在中午11点多的时候,听到雪莉家里有很大的动静,但他以为只是普通的吵架,所以就没有过多理会。

案件调查到这里陷入了僵局,而且警方也没有成立专案组来调查这起案件,因为在当时,洛杉矶的治安是非常差的,平均每天都会发生2.5起凶杀案。警方为了降低犯罪率、提高破案率,他们会优先办理那些比较简单的案件。所以,警方就仓促地把这件案件,定性为“入室盗窃杀人案”。

然而雪莉父亲尼尔斯,听到这个推论之后非常生气,因为在这个案件中,有很多疑点是不符合盗窃案的。比如迈尔警官说,凶手之所以选择在白天作案,是因为那天是星期一;再比如说凶手的目的是盗窃,那他为什么不拿走现金首饰,只拿走了结婚证呢?还有,凶手戴着手套带着枪,很明显就是奔着杀人去的。

尼尔斯向警方反映情况说,他一直不怎么喜欢约翰,他觉得这个人除了长得帅之外,其它地方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女儿最后竟然被约翰给害死了。迈尔听到这话很迷糊,因为根据他们的调查,约翰不可能是谋害雪莉的凶手。

尼尔斯接着说,约翰因为长得很帅,所以他在大学时期,有很多女生喜欢他,其中追他追得最凶的,是同为校篮球队的斯蒂芬尼·拉萨路。时年25岁的芬尼,在当地洛杉矶警察局工作,是一名警官。原本雪莉并不知道她的存在,可就在他和约翰打算举办婚礼的前几周,这个芬妮却强行闯入了他们的生活。

有一天周末,芬妮拿着一块滑雪板来到了雪莉和约翰家,她说想让约翰帮忙给滑雪板打个蜡。从表面上看,芬妮的要求有点莫名其妙,但同为女人的雪莉知道,打蜡,这只是她的一个借口而已,这个女人真正的目的其实是挑衅。为了这件事情,雪莉和约翰吵了一架。约翰解释说,在大学时他和芬尼曾经交往过一段时间,但很快就因为性格不和而分手,之后两个人就很少联系了。雪莉在听完解释后稍微消了点气,不过她依然不想让约翰给那块滑雪板打蜡。但是,约翰却并没有听雪莉的话,而且他还暗示雪莉,芬尼这个人性格比较极端,最好不要招惹,安抚一下比较好。

过了几天,芬尼来取滑雪板。她上次来的时候,雪莉还不知道她是什么人,所以那并没有发作,但这次不一样。雪莉亲手把滑雪板交给了芬尼,然后明确地告诉她不要再来了,她在这里不受欢迎。可是雪莉低估了芬尼的脸皮厚度,几天后这个女人又来了,而她这一次来让雪莉非常伤心。芬妮走了之后,雪莉打电话给父亲哭诉了一番。

那么问题来了,芬妮到底干什么了,让雪莉如此的伤心呢?其实她什么都没干,只是在早上七点左右时,敲响了雪莉家的门。而刚好这次约翰上班走了,只有雪莉在家。芬妮得知约翰不在家之后就走了。聪明的朋友们,可能已经发现问题了,没错,这一次芬妮来的时间非常巧妙:工作日的清晨,通常雪莉出门的时间要比约翰早,唯独那天雪莉走的比较晚、而约翰走的早,然后芬尼就上门了。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呀,难不成每天早上等雪莉上班走了之后,他们两个就会在家里幽会吗?

尼尔斯说,此后女儿就经常打电话给他,抱怨芬妮纠缠他们的生活,芬妮一直都想着和约翰复合,并且还把约翰对她冷漠的态度,怪在了雪莉的头上。直到今天,尼尔斯还记得女儿的话语里充满了恐惧:“她对我说,那个女人好几次到她工作的医院,威胁她离开约翰,并留下狠话,‘如果我得不到约翰,谁也别想得到。’”所以从尼尔斯的角度来看来,芬妮是有很大的作案动机的。

迈尔警官在听完整个故事之后,也觉得芬尼存在一定的嫌疑,他让内尔斯放心,警方一定会对这件事进行核实的。可说是这么说,事实上这条线索,很快就被迈尔给排除了。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案件发生后,迈尔和约翰之间谈了很多次,这使得他对约翰越来越熟悉,以他专业的眼光和判断来看,雪莉的去世,对约翰造成的打击是相当大的,他所表现出来的悲伤和痛苦绝对是真实的,所以迈尔觉得约翰不会在这件事情上袒护任何人。而当他就芬尼的问题询问约翰时,约翰说和芬尼的关系很早就结束了,虽然芬尼对感情比较执着,但要说她为了这种事把雪莉给谋害了,那完全是不可能的。

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警方其实已经锁定了此案的重要嫌疑人。就在雪莉遇害后不久,在她家同一片区域内,接到过好几次入室盗窃的报案。其中有一个报案人回家时,正好遇见了两名窃贼,边听音乐边在她家里翻箱倒柜。其中一个人看见房主回家,立即拿出了一把武器,对他进行了射击,但所幸并没有打中,后来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一枚点三八口径的弹壳。这个情况,和雪莉案子中迈尔推测的情况,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另外更关键的是,经过法医鉴定,雪莉胸前的三处伤口,正是一把点三八口径的武器造成的。但是,过去了很久的时间,迈尔也没有抓捕到他推论中的盗贼,这件案子,被警方搁置了下来。

等了很久的尼尔斯,一直没有再听到女儿案件的消息,于是他就反复来找莱尔。他对警方的盗窃理论很不感冒,因为根据犯罪现场的情况来看,雪莉明显跟凶手进行过一段很长时间的搏斗,盗贼制服雪莉之后,为什么不选择逃跑,反而去谋害房主,生生的将一桩盗窃案变成了谋杀案?这完全讲不通!所以内尔斯执意的让莱尔去调查一下芬尼。可警方有自己的办案方式,并不是说查谁就能去查谁的,所以就一直推三阻四的胡乱敷衍他。

但是内尔斯是个倔老头,他和妻子在报纸上发布消息,悬赏1万美元寻找真凶。并且在案发一年后,他还找到了一个导演,为雪莉被害案拍了一段纪录片。多年以来,他还时常打电话给洛杉矶警局,督促他们去调查芬尼的情况,搞得警方不胜其烦,最后只要看见是他打来的电话,就会选择直接挂断。

后来约翰离开了洛杉矶,开始了新的生活,这起案件也慢慢地淡出了大家的视野。

就这样过了23年,时间来到了2009年,这个时候,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犯罪率,相比较当年已经下降了很多,同时新上任的领导为了继续提高破案率,他们就把这些的悬案又翻了出来,看看哪个相对容易些,就安排警力再试著侦破一下。

由于雪莉父亲的不断提醒,所以警方首先想到的就是这起案件,当警员翻看资料的时候,雪莉身上的齿痕引起大家的注意。在2009年,DNA检测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了,那么在齿痕上也许能检测出一些重要的线索。

于是警员就从冷冻柜中提取了当年采集的一些证据,经过DNA检测之后,发现这名凶手竟然是一名女性,这个检测结果就挺出乎意料的,因为这么多年以来,警方一直认为凶手是一名男性。随后警员又在资料当中找到了当年的5名女性嫌疑人,并且从他们丢弃的杯子中提取到了DNA,最终结果显示芬妮的DNA与齿痕的DNA是相匹配的。

警方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个结果,他们调出了当年枪支的领取记录,结果发现,在雪莉案发一周之后,芬妮就报失了一把.38口径的手枪,而雪莉的伤口恰恰是被.38口径的手枪击中,所以警方更加确定芬妮就是凶手。虽然警方掌握了证据,但是想给她定罪也并非易事,因为案件比较久远,而且她的身份也比较特殊,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人证和物证来支持,其实是很难给芬妮定罪的。

1983年,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社会学专业毕业一年后,芬尼进入洛杉矶警局工作,没几年就由于工作出色,被提升为警官。2006年,带队破获了洛杉矶一起轰动全国的的盗窃、伪造艺术品案。虽然成绩斐然,但芬尼非常低调,同事们对她的评价都相当的好。另外芬尼还收养了一个5岁的女孩,后来和同洛杉矶警察局的一名警官结了婚。在她25年的工作记录中,从没出现过重大违纪。

正当警方焦头烂额的时候,约翰终于站了出来,他承认一直到案发,芬妮都在纠缠他们的生活,而且还隔三差五地登门拜访,雪莉内心一直是充满恐惧感的,她多次提出要约翰和芬妮断掉联系,但约翰总说他们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但实际上,他们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约翰的这些证词,让陪审团有理由相信芬妮是有作案动机的,再结合DNA的证据,最终芬妮被判处了27年的有期徒刑。

芬尼的东窗事发,让警局的同事们都感到不可思议。“即使想破脑子,我也不敢想象她会是凶手,”芬尼共事多年的一名警官表示,“我们经常一起喝啤酒。她会出其不意地给你一个拥抱,或者讲一个笑话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

这起案件的转折点就是通过DNA的比对锁定了嫌疑人。其实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在二三十年前,凶手认为只要不留下指纹就可以了,可能他们也不会想到,在很久以前的冷案悬案,随着科技的发展也能够迎刃而解,更何况现在的技术不仅仅是DNA,监控、定位、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甚至一条朋友圈,这些科技组成的天网都能够让坏人无处可逃。

芬尼被捕后,有人对警局的办事态度和耐心提出了质疑:当初雪莉的父亲尼尔斯向警方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警方为什么迟迟没有展开调查,甚至最后对老人家爱答不理?对此,洛杉矶警察局拒绝评论,只是表示之前办理此案的两名警官均已退休,警察局还没有同他们取得联系。

老人家是善良的,虽然洛杉矶警局如此对待他们,但是后来尼尔斯夫妇在新闻发布会上,还是一再表示感谢警方,终于让这一悬案水落石出。

这个案子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有网友认为,雪莉的丈夫约翰是该案的幕后人物,他为了和芬尼重新和好如初,指使芬尼杀害了雪莉。也有网友认为应该追查迈尔和皮达的责任,正是他们的不尽心,才导致这起案件拖了23年之久!对于这些说法,正在看视频的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认为的呢?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写下你的宝贵观点!我是老袁,今天内容就到这里了,别忘了点赞、关注之后再走,我们下期再见!#全能创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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