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的朱征夫代表火爆出圈,他都有哪些杰出的建言

朱征夫应该是这几天最火热的全国人大代表了,因为他提出了一份非常有争议的提案“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支持的很多,反对的也很多!支持的多是懂法的律师,反对的普通民众也非常多!

经过罗翔老师的普法,我们总算知道了:寻衅滋事罪就是一个口袋罪,哪里需要哪里装,解决了很多处于违法边缘的问题!比如一个人老是打砸,又损失不大,最多行政拘留几天,然后有了寻衅滋事罪就不一样了,可以依法判刑和罚款,可以说震慑了很多不法份子!也有效阻止了很多小混混成长为黑社会!

同样的,寻衅滋事罪因为界定模糊,容易造成我说你犯了此罪就是犯了,这样的话容易滥用!因为有此漏洞,多被法律人士所诟病!从业律师最清楚了,他们的一些委托人明明后果轻微,按理可以不判刑的,但还是被判了寻衅滋事罪,所以他们最希望取消此罪!其实这是对我们所有人都有利的建议,可能数年之后会真的取消,或者做出更严格的适用条款要求!

其实做为律师的朱征夫,他还是有几条可以载入历史的建议的!

一:2003年提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历经十年,2013年正式废止劳教!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嘛:我有罪你就判我坐牢,但你不判我刑期,却要我劳动教养,限制我的自由,这明显是不合适的!

二:2009年提出增设“欠薪逃匿罪”,2011年被采纳为“恶意欠薪罪”。之前一些老板或者说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人工资,那时只能依据劳动法做民事案件处理,自从增设“恶意欠薪罪”之后,因为最高可以判3年,使得很多老板不敢轻易拖欠工人工资了!

三:2014年提出将嫖宿幼女的行为按强奸罪处罚,这大大的保护了14岁及以下的女孩,让很多嫖客不得不自主识别女孩的年纪,减少了很多人间悲剧!

四:2014年提出废除“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2019年12月29日正式废止!想想黄海波,2014年因为嫖娼,可是被收容教育了6个月的!现在呢?最多拘留15天,罚款5000元,这可是立法的大进步啊!

五:2020年5月提议每个公民发2000元的消费券,半年内使用完!当时疫情肆虐,四处封控,人民收入锐减,消费欲望不高!虽然有人说:人人都发钱,相当于不发钱!但还是引起了很多地方的注意,特别是一些发达的城市,为了刺激消费,发了很多次的消费券,我也得过几十元,非常感谢他!

六:还有他提出的“建立前科消灭制度”的提案也非常受人欢迎!这肯定是大势所趋,估计几年之后就会真的有相关规定出来!想想看,因为一次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酒驾,就能让他优秀的孩子一辈子都考不了公务员,当不了老师,进不了事业单位,这是多么严重的惩罚啊!

为勇敢的代表们点赞!虽然一些提案,建议暂时不可能实现,但你们真正做到了为民发声,为民请命!你们值得所有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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