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女演员练空中瑜伽被网暴造黄谣,
好在她有应对处理这种状况的经验,
公开发视频要那些网暴者承担责任,
她算是一位正面硬刚网暴的勇敢者。
前不久一位女生因为染发遭到网暴后自杀,
虽然女生生前发文会追究网暴责任,
但我们现在法律对网暴者的法律责任处罚太轻,
估计后面家属也很难真正让那些网暴者受到惩罚。
我们大陆在这方面值得借鉴台湾地区的法律,
台湾对于在网络上对他人诽谤、辱骂、造谣等网暴行为,
受害者请律师保留好证据提告施害者,
最后一旦法院认可受害者证据和诉讼主张,
对网暴者处罚的赔偿金额是非常高的,
一般都要100-300万台币。
我们现在对于诽谤造谣辱骂等违法行为处罚太轻,
一般最终就是判在自己的网络账号上发道歉信,
这样轻的处罚实际上是在纵容网暴。
我们太低估了网暴的严重性质和破坏力,
特别是当网络民粹与网暴合二为一,
基本上就是对一个人在网络上进行公开私刑,
所以很多人在经历网暴之后不堪其扰,
最后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我们这个时候法律上,
并不会把那些网暴者认定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现在是网络时代,
每个人都会走进网络,
我们应该完善立法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特别是保护每个人生命健康权利,
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应对网暴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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