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回应跨省抓人事件,“寻衅滋事”不应成为公权滥用的借口

2月15日,媒体报道山西一自媒体作者因发布过几篇质疑山东沂南交通执法违规的文章,遭遇跨省抓捕,引起了网络上不小的舆论。

事情起因是山西的庞雁冰接到山东网友苗某某的求助,称沂南县的交通执法存在违规问题。庞雁冰在反复提醒苗某某要保证信息准确的前提下,并根据苗某提供的现场视频、照片,于2022年8月下旬先后在自己的公众号里发布了三篇文章,质疑沂南县的执法违规。

苗某某的文章既没有搞人身攻击,也没有侮辱个人形象,更没有捏造事实,其目的是在于呼吁相关领导的重视。而且三篇文章阅读量并不高,最多的一篇阅读量也才几千。事后在得知山东方面要拘留提供信息者的信息后,在2022年9月份主动删除了3篇文章。

但没想到的是,时隔近半年之久,今年的1月30日,庞雁冰被山东警方跨省执法,并于2月1日带到山东,2月12日,家人收到了沂南县发的拘留通知书。

仅仅因为仗义执言,既没有制造谣言,也没有发表估计言论,只是就事论事对一件事发表质疑和看法。即便事实与真实情况有一定出入,如此跨省抓捕,兴师动众,让人不得不质疑执法的公正性。

2月17日,事情过去半个多月后,山东临沂公安发布了一份通报,称针对媒体“山西男子网上发文质疑交通执法有违规遭山东沂南警方跨省抓捕”一事派出调查组,全面核实有关情况,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这个通报刚一发出,有媒体报道称17日上午,庞雁冰已经被取保候审,人已经被释放,目前还在沂南,准备近日返家。

沂南给庞雁冰定的是“寻衅滋事罪”,网红法学教授罗翔曾说过,“寻衅滋事罪是刑法的耻辱”,因为它极可能成为现代的“口袋罪”、“万能罪”。因为寻衅滋事罪在司法监督管理制度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该罪名由于罪状描述覆盖面较为广泛,在实务运用中容易出现被滥用,从而导致公权力成为脱缰的野马。

在庞雁冰的事件上,很难得出可以跨省抓捕并给予拘留的必要性。无论是他文章中的内容是否完全属实,既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给有关部门带来严重的影响。对于群众正常的监督权,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宽容和支持。

即便是庞雁冰存在虚构事实的违法情节,一般情况下,都是让所在地给予口头教育,严重的行拘7-15天,或者要求违法者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达到教育和消除影响的结果即可。

仅仅因为3篇文章,就如此兴师动众和目前的社会环境不符。网络时代公众言论有了更大的尺度,社会上也应该给予更多的宽容。有些地方对不利舆论采取极端的做法,“搞定说话的人”往往适得其反。

上级调查和取保候审同一天发生,看出来是舆论发酵的结果。但对于这样一起针对群众监督的极端案件,有关方面有必要做出详细说明,既是为了还原事实,也避免再次遭受舆论压力。

寻衅滋事罪不应成为滥用职权的借口,对于公众的监督,相关部门应该学会放下身段倾听民众的声音,而不是想法把舆论“扼杀在摇篮里”。这样的低级做法,只会引起更大的反噬,让自己陷入舆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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