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这些信口雌黄的委员该管管了

随着两会的日益临近,最近一段时间,代表委员们的提案也成了人民群众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毕竟作为被代表的一方,大家也想看看这些代表委员们究竟是不是真的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设身处地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方案。

可是从引发热议的热搜来看,这些委员代表们的提案并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认同。

一些代表委员们的提案严重脱离实际,不接地气,现阶段只能停留在理论阶段。

但是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尽管有些提案‘高屋建瓴’,不切实际,但还是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至少他们的提案是以老百姓的利益为先。

可是有一些代表委员们的提案呢?

不仅不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发声,反而为某些利益群体站台,试图以代表委员的身份来为他们辩解和洗白。

就比如下面这位政协委员。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

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他建议立即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

改革政审方式,对考生或被政审人的政治表现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并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而不受他人行为的影响或者由有关单位单方认定。

一言激起千层浪,周委员的建议很快就引发了舆论大地震,广大网友对此展开了激烈讨论。

绝大多数网友对于周委员的这项建议都持反对意见,认为这个口子千万不能开,一旦放开,将会对现有的社会价值观产生剧烈冲击,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云南孙小果事件就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站在周委员的角度,一人犯罪,祸及子孙,对于罪犯子女来说,有些不公平,也有些残忍。

甚至有些人犯罪的时候,子女还没有成年,甚至还没有出生,他们的子女不应该为上一代的人犯下的罪孽赎罪。

表面上看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但仔细一想,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

这项政策的确立,初衷不是为了限制罪犯子女参军,考公,而是遏制犯罪分子的犯罪意图,让他们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能够想到自己的孩子,能够为子女的将来考虑,从而降低他们犯罪的概率。

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违法犯罪不影响后代,那是不是犯罪行为会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因为犯罪成本的下降,最终只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增加。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项政策的约束,一个杀人犯的孩子通过考公成为了执法者,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只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彻底崩塌。

如果没有这项政策的约束,毒贩的孩子通过考公成了警察,贪官污吏的子女通过考公当了领导,那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希望呢。

毫无疑问,如果这项政策被废除,最高兴的无疑是那些贪二代们。

他们的父母利用手中的职权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为他们提供了优渥的物质生活,事发后,他们不仅没有受到牵连,反而还可以参加考公。

运气好的话,好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运作,给自己正在服刑的父辈办个保外就医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能远在加拿大的曲婉婷立马买张机票回国,参加明年的公务员考试,万一考上了,说不定将来还有机会为她那位贪污受贿而被羁押的母亲鸣冤叫屈。

万一哪天我们收服了台湾,对台独势力进行清算,若干年后他们的子女进入权力部门,你能保证他们不为自己的父辈翻案。

有人说一人犯罪,子女受牵连和古代的连坐有什么区别。

怎么没有区别呢,过去是一人犯罪,很有可能株连九族,现在只是限制考公而已,就让有些人上蹿下跳。

余姚的王局长,贪污3个亿,老婆孩子早就送到国外享福去了,这样的人,难道还要允许他们的子女回国考公吗?

依我个人愚见,不仅不能放松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反而要更加严格一点。

为什么?

因为社会上还有相当一批类似于合肥陈宏友那样的崇洋媚外者,有相当一批恨国党,所谓的社会精英,他们对这个国家横挑鼻子竖挑眼,各种看不惯,如果让他们混入了公务员队伍,掌握了公权力,只会把这个国家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我们有些委员代表已经脱离了实际,脱离了人民群众,甚至是站在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对于人民群众真正的困难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反而提一些虚头巴脑,毫无意义,甚至严重违背社会公良秩序的提案。

嘴上说着代表人民,可他们的言行举止,有哪一点代表了人民,代表了群众?

原本指望他们在两会期间为国家发展,百姓民生建言献策,他们却利用委员代表的身份为利益群体站台洗白。

试问,这样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焉能不让人寒心,要他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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