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两会又有消息传出,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提出两项建言:一是取消寻衅滋事罪;二是消灭轻罪前科制度。
对于这一位人大代表,不遗余力的为犯罪分子争取所谓的人权,本人对于他的做法不敢苟同。
如果你像董明珠那样,真正的为老百姓的利益说话,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块钱,的确是让老百姓感谢的提案。
但是,为了给犯罪分子争取所谓的人权,取消一是取消寻衅滋事罪;二是消灭轻罪前科制度,可以说弊大于利。
寻衅滋事罪可以说对于一些比较冲动的人来说,可以说就是一个紧箍咒,由于这些严厉的法律法规,才使他们不够随便违法。
另外一个提案,更加不能够取消,消灭轻罪前科制度,可以说没有震慑犯罪分子的规定,说白了就是鼓励这些人继续违法。
一句话,已经存在的法律法规,不能够随随便便取消,恰恰相反,为了保护老百姓,本人认为应该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对老百姓的残忍。
大家怎么看呢?
#人大代表建议: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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