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感染新冠不可怕,乱吃药需警惕药物性肝损害

近期,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全国各地感染高峰陆续到来。老百姓为了防治新冠,通过各种途径购买了各类感冒退烧及清热解毒药物。许多人认为大量服用多种药物,对抗新冠病毒就不愁了,殊不知危险就在其中。

市三院消化内科近期就收治了多位因新冠病毒感染居家期间同类药物同时服用或超剂量服用感冒退热药后导致的急性肝衰竭患者,此类患者多出现转氨酶及胆红素增高,全身皮肤巩膜黄染,我们俗称“小黄人”。

在此我们提醒大家,感染新冠病毒早期可以适当服用退热、镇痛药物缓解症状,但若不规范或过量服用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药物性肝损害,严重者甚至会导致肝衰竭,有生命危险!

一、什么是药物性肝损害?

药物性肝损害是指由各类化学药物、保健品、传统中草药、膳食补充剂及其代谢产物乃至辅料等所诱发的肝损伤。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因药物本身和/或其代谢产物导致,或由于特殊体质对药物的超敏感性或耐受性降低导致药物性肝损伤,是最常见和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之一,严重可引起急性肝衰竭,甚至导致死亡。

二、哪些药物可引起药物性肝损害?

已知全球有1000多种药物具有潜在肝毒性,常见的包括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抗感染药物(利福平等)、抗肿瘤药物、中枢神经系统用药(艾司唑仑等)、心血管系统用药(阿托伐他汀等)、代谢性疾病用药(甲硫咪唑等)、激素类药物、某些生物制剂、中药(雷公藤等)、膳食补充剂等。其中中药、膳食补充剂是我国药物性肝损伤的主要原因,对乙酰氨基酚是引起急性肝衰竭的最主要原因。专家提醒,目前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包含了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布洛芬、阿司匹林等解热镇痛类药物及中药制剂,必须规范服用,超剂量、同类联合等不当用药后易导致药物性肝损害。

三、药物性肝损害有何表现?

专家介绍,急性肝损害的临床表现通常无特异性。潜伏期差异很大,可短至1至数日,也可长达数月。多数患者可无明显症状,仅有肝脏生化指标不同程度的升高。部分患者可有乏力、恶心、食欲减退、厌油、肝区胀痛及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淤胆明显者可有全身皮肤黄染、大便颜色变浅和瘙痒等。少数患者可有发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甚至关节酸痛等过敏表现,还可能伴有其他肝外器官损伤的表现。病情严重者可出现急性或亚急性肝衰竭。

四、怎么避免药物肝损害?

1、无症状情况下不推荐预防性使用药物

退烧药、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都不能预防疾病,只能缓解症状。在没有症状的情况下,切不可盲目服药,不当服用不仅会出现副作用,还容易造成肝功能损伤。

2、避免重复用药

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是目前解热镇痛的推荐药物,属于同类药物,不可同时、超剂量服用,否则可能会导致急性肝衰竭。中药感冒药只选一种,无需两三种一起服用。

3、避免同时服用感冒药和退烧药

很多常见的复方感冒药以及中成药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一起混合服用可能会导致因对乙酰氨基酚超剂量而加重肝脏代谢负担。除了对乙酰氨基酚外,很多其他成分也同时出现在多种感冒药以及退烧药中,混合服用很容易导致过量,引起肝损害,甚至肝衰竭。

4、避免超剂量或超次数用药

过量的药物不仅不能缓解症状、加速康复,还会导致更多的毒副作用,加大肝脏损害的风险。使用布洛芬口服液,应注意每次间隔6小时,一天用药不超过4次。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每4-6小时可重复使用一次,一天用药不超过4次。

5、孕产妇及儿童用药注意剂量

药品说明书根据儿童体重或年龄有相应的推荐剂量,注意算好剂量后服用。针对孕产妇应在妇产科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

6、避免盲目使用抗生素

新冠病毒感染早期无需服用抗生素。合并细菌等微生物感染时,如病程中出现持续发热、脓痰脓涕、病程超过7至10天,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提示合并细菌感染,可以考虑加用抗生素。避免过早盲目添加增加肝脏代谢负担。

最后,市三院消化内科全体医护人员再次提醒大家,新冠病毒感染居家用药时,一定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不规范服药会造成肝脏受损,严重时危及生命。切记“药物用对是灵丹、药物用错是中毒”。

文:消化内科 张博静

图:消化内科 张博静

编辑:宣传科 刘晓雨

审核:宣传科 宫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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