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军: “高价彩礼”屡被中央点名 大数据“透析”各地彩礼金额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郭锦辉

自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关注“天价彩礼”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对此问题进行治理。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点名高价彩礼现象,强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高价彩礼”长期存在,且较难统计监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研究员李佐军曾经采用大数据方法对“高价彩礼”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对“高价彩礼”进行综合治理势在必行,建议对症下药,为落实“三孩”政策扫清一个主要障碍。

“高价彩礼”是一个须引起重视的普遍性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全国各地彩礼金额情况如何?

李佐军:“高价彩礼”一般严重超过普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往往带来“因婚致贫”或“因婚返贫”、增加结婚成本、引发家庭矛盾甚至恶性事件、恶化社会风气等问题。但“高价彩礼”屡禁不绝,已成为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普遍性问题。

收取彩礼是全国性现象。大数据分析显示,2000年以来,全国约有超过79%的婚姻收取彩礼,山东以超过89%的比例成为最流行收取彩礼的地区,河北、广东、安徽、甘肃等省收取彩礼占比也较高。直辖市彩礼收取占比均较低,上海占比37%,为全国最低,天津、重庆和北京的比例分别为66%、56%和51%。新疆、青海、海南、西藏等偏远地区的比例也较低。

收取彩礼金额较大。大数据分析显示,“10万元”在所有彩礼金额中出现频率最高,占比约为11%,其次是“2万元”和“5万元”,占比分别约为10%和8%。除此之外,还出现了较多百万级高价和88888元、66000元等“吉利价”。综合看,当前彩礼的全国均值约为7万元,浙江以约22万的平均值高居第一,福建、黑龙江、江西、内蒙古、山西等地区也较高,海南、西藏等地较低,约为1万元。独生子女群体的彩礼金额平均值约为78000元,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群体约56000元的水平。

“附加彩礼”较为普遍。大数据分析显示,男方除了要以现金或存折方式赠与女方“直接彩礼”外,往往还要以实物形式赠送女方“附加彩礼”。其中,约75%的赠送珠宝首饰,约43%的赠送房产,约41%的赠送家用车,赠送名贵烟酒、家电、家具的也较多。这些实物价值往往较高,甚至比“直接彩礼”高出多倍。按照当前我国农村家庭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彩礼总金额要花费一个家庭5年以上的积蓄。同时,约有64%的彩礼金额是由女方家长确定的,婚后彩礼的70%也由女方家长支配,只有30%返赠给新婚家庭支配。这显然增加了男方原家庭和新婚家庭的经济负担。

男女双方对待彩礼态度差异较大。大数据分析显示,61%的女性看重彩礼金额的多少,只有15%的男性认为金额多少很重要。合理的彩礼金额男性倾向于1万元到5万元,女性倾向于5万元到10万元。近一半男性认为彩礼是一种应摒弃的陋习,而超过63%的女性认为彩礼是男方诚意的体现。男女双方对彩礼迥然不同的态度,导致因彩礼谈不拢而分手的情况十分常见,甚至引发家庭矛盾或严重的恶性事件。数据显示,超过40%的家庭因彩礼问题发生过矛盾。

造成“高价彩礼”问题的四个重要原因

中国经济时报:产生“高价彩礼”现象的原因有哪些?

李佐军:农村男多女少是彩礼坐地起价的重要原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男性人口总数为72334万人,女性为68844万人,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7(以女性为100)。尽管与2010年相比,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下降了0.13个百分点,但男性人口仍然超过女性人口3490万人。此外,伴随着快速城镇化,大量进城务工农村男青年因能力和收入限制,很难在城市安家。

彩礼非经济传统功能被经济功能取代。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彩礼的主要功能是婚姻关系确定的表征和双方情感的表达。但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受“等价交换”“金钱至上”等思想的影响,彩礼的传统功能逐渐式微。大数据分析显示,目前相当一部分家长认为彩礼是多年养育女儿的经济补偿,有的被作为女方兄弟结婚的重要经济来源,还有一部分独生子女家长认为目前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偏低,要通过多收礼金来弥补。

攀比心理和享乐歪风推高了彩礼金额。很多人把高价彩礼看成是必须争取的“面子”,这种非理性的攀比,不断推高了彩礼的金额。同时,当前部分80后、90后年轻人,对生活品质要求较高,吃穿住行用都要追求最好,不愿意一步一步地去共同奋斗,而希望结婚时“一步到位”。

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刚性约束力度不够。尽管《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不够具体,在彩礼合理范围的规定、彩礼主体资格的确定、“因婚致贫”的解释等方面存在盲区,导致“高价彩礼”受法律的约束力不够,发生纠纷时还存在依据现有法律条款难以处理的问题。同时,虽然较多地方村规民约明确反对“天价彩礼”,但缺乏相应的惩戒措施,很难起到约束作用。

加快建立和完善“天价彩礼”综合治理机制

中国经济时报:您对扎实开展高价彩礼治理有哪些建议?

李佐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综合治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并坚决执行有关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维护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尽快在法律法规层面明确收取彩礼的规则,破除彩礼与婚约的依附关系。鼓励和支持各地将禁止收取“天价彩礼”纳入“村规民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净化的良性机制。

推广婚俗改革试点经验,构建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扩大婚俗改革试点覆盖面,取得经验后加快向全国推广。鼓励各地婚姻管理部门综合分析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历史文化特点等,建立彩礼费用分区域指导性限定机制和高价彩礼征信制度。针对未婚青年故意抬高结婚筹码、为婚后奠定财产基础的“啃老”行为,加强教育引导,从源头予以制止。探索对民间普遍存在的“媒人媒婆”行为进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婚霸”“媒霸”逼婚、哄抬婚价等行为。

提供服务和保障,形成综合治理的激励引导机制。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适当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投入力度,把对婚姻和新婚家庭的支持作为东西部定点帮扶的重点项目之一,解除部分家庭嫁女的后顾之忧。制定为响应“零彩礼”号召的新人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支持的政策。鼓励婚姻服务类社会组织,优先为“零彩礼”婚姻提供更多公益性专业服务。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完善综合治理的文化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中央推进移风易俗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综合整治。大力推广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宣传“零彩礼”家长和家庭典型。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倡导文明婚俗,对陈规陋习进行制止和规劝。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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