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涉毒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近日,《狂飙》爆火,有网友发现剧中饰演钟阿四的演员含笑曾涉毒,剧方称将修改删除涉及该演员的片段,演员本人也于微博上发文致歉。道歉中他说,希望离开的那一天,他“算是个好人”。人也许真的可以改过自新,但绝不能作为艺人出现。艺人是公众人物,需要起到引导的作用,成为榜样;而涉毒是破坏社会法制与道德底线的行为,是“零容忍”的存在,“涉毒”与“艺人”本就相悖,永不录用涉毒艺人是底线。

第一,我认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回头是岸,有时也只在一念之间。给予“涉毒艺人”重新生活的机会是法律赋予的,处罚后依法释放就是其最好的诠释;第二,重新开始的方式和选择有很多,为什么要选择对公众和牺牲缉毒民警及家属伤害最大的方式“生活”我们因公牺牲的缉毒民警又有谁可以再给他们重新生活的机会?公众不仅不会歧视你重新“生活”,反而希望你认真生活、阳光生活,只是请你多想一下,多顾及一下公众的感受,要知道你重新开始的“生活”是公众赋予法律给予你的!最后还是那句话,希望你好好生活、正确生活,还有一句给电视剧主创和审核单位们,要常怀有敬意,多一点“顾虑”,少一点“心思”!

吸毒在我们国家是严厉禁止的,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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