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救人反而害人?7旬老人输液瓶内现絮状物后抢救

输液之前护士没有检查过吗?护士没有核对吗?三查七对没有对好,才会出现问题。还好家属细心看到了,这也提醒我们,输液前自己也要检查一下输液瓶。

2月11日,黑龙江五常。77岁的马某林因病进入五常市中医院治疗已有20余天。2月7日,马某林在输液时,其家属发现输液瓶内有絮状物。马某林的儿子马先生称,其父亲随后出现高烧及抽搐症状,随后进行了抢救。马先生称当时输液的药品为硝酸异山梨酯,作为治疗心衰的药品给其父亲使用。事发后马先生将含有絮状物的输液瓶进行了保存,他表示希望弄清絮状物的成因。

五常市中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回应称,该药品系成品直接给患者使用不存在中间操作环节,上述负责人称目前尚不明确絮状物是否直接导致了马某林高热及抽搐 。“这个药就是成品拿过来,用上滴管就可以点的药。我们医生已经明确跟他们签过两次的重危告知书了。他随时有生命危险。希望患者能够将出现絮状物的药品送检,用以明确责任划分。

这已经是今年看到的第二个这个药结晶的新闻了,因为天气冷温度低产生絮状物,正常流程是需要加热到融化再输液,已经有两个医院给病人输这种液体了,这会要人命的,上次的新闻是个诊所,这次的居然是医院,这也太不正规了,草菅人命。

前几天也还看到一个新闻说患者取药时看到药房捡药的在用手机刷剧,很多人都还在为医护人员鸣不平,说只要不耽误工作,不出错看下手机无访。你看这不马上就出问题了吗?现在你还敢为捡药人员呜不平吗?这可真的是工作划水害人性命。

只要家里有人住过院,有过“自己认为的危重”情况出现,或多或少都有对医院的一些微词。在我们眼中,家里人已经病在旦夕,而急诊室或者医务人员却并没有表现出“急人之所急”的状态,甚至是冷漠的表现为“家属区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才能进一步开展治疗”,家属的心里“杀人的心都有,就觉得资医院在草菅人命,某个医生不负责任”……但是后来很多时候发现,我们的焦虑是来自于“无知”,家里人的症状实际上没那么严重,医生见多了,他也没解释,加剧了我们的不安。​

希望医院专业点,细心点,病人已经很痛苦了,知道医疗人员辛苦,希望医护制度严格把关保障老百姓生命安全。

希望检测结果不要是输液瓶内絮状物导致老人病危,不然医院就太让人失望了,去治病因为药品问题治成病危,那还有什么可以让人相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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