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疑强迫14岁少女过量吸毒致死,更多细节曝光,没那么简单

#少女疑被强迫吸毒身亡 涉事酒店停业#

今日,据有关媒体报道,连云港市一14岁少女遭三名成年男子强迫在宾馆过量吸毒而导致死亡以及被害的少女家属在事发宾馆门口烧纸祭奠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并引起网友热议。据被害人父亲向媒体透露,孩子母亲因此事状态不好,有点抑郁,警方目前在全力侦破,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抓获。

有网传孩子父亲透露该案中有三名嫌疑人,分别是某宾馆老板,某酒吧老板,某酒吧股东,且事发时现场还有一个14岁女孩也在场,也参与了吸毒违法活动。在场女孩向被害女孩父亲透露,被害人在吸毒过量产生抽搐后在场的三个成年男子曾阻止该女孩拨打120急救电话,最终导致该女孩被抢救不及时而死在宾馆房间内。

虽然这些均是网传消息,但是可以确定的几点我们大概率可以看出来,首先女孩死亡应该是因为吸食毒品过量导致。第二,女孩死亡地点是宾馆房间。第三,涉案人员中两个女孩均是14岁的未成年人,三名男子均是事业有成的成年男子。

那么该案的焦点就来了,三名男子的行为到底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毒品还是‬强迫‬他人‬吸食‬毒品‬还是‬故意杀人‬呢‬?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大概率‬会‬处以‬10年‬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行为人强迫他人吸毒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呢‬?那就‬应该‬区别对待‬了‬。如果行为人的‬强迫‬行为‬具有故意的性质‬,则‬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仅具有过失的,则分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那么如何区分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是故意还是过失呢?

一般‬司法实践‬中‬,主要是‬结合行为人对‬毒品‬毒性‬的‬了解程度‬和行为人强迫‬被害人使用的毒品的剂量来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行为人是个‬老‬毒‬客‬,多次‬吸食‬毒品‬已经‬具备丰富的毒品知识,明知‬强迫‬被害人‬吸食‬的‬毒品‬剂量‬足以‬导致‬被害人‬死亡‬仍然‬强迫‬被害人吸食‬了超量的毒品,那么‬应当就会‬被‬认为是属于间接故意的杀人行为,而直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如果被害人‬吸食‬的‬是常量的毒品,其‬计量‬并不‬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仅仅是‬强迫被害人‬吸毒的行为是故意的,对于该毒品导致他人死亡没有预见性‬的,则只能以强迫他人吸毒罪或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从重处罚,一般‬定格‬处罚‬分别‬为‬10年‬有期徒刑、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回到本文标题,如果三名嫌疑人强迫被害人吸食过量毒品导致被害人死亡,则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三名男子或会被认定为共犯没有从犯,均被判处死刑!

另外,14岁的女孩子跟随三名成年男子到宾馆房间,应该也不是大家口中的乖孩子,至于吸食毒品是不是第一次,是不是被强迫那就要看公安机关的最后侦查结果了。但是如果两名女孩子不是第一次吸食毒品,那么被强迫吸食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三名男子的行为最多算是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毒品‬,那么‬三名嫌疑‬人至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再结合‬宾馆‬房间‬作为‬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宾馆‬老板‬会‬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会比‬其他‬两人‬多‬三年‬刑期‬。

不管事实是什么,我都相信当地公安机关能够查明真相,还原事实,毕竟人命关天的案子,媒体还都在关注。

最后,我们沉住气,让子弹飞一会儿,真相终将摆在我们面前。

最后发几张截图,或许我们能从中看出几点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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