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告前夫投毒案开庭审理,当事人:前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极目新闻记者 肖名远 刘楒睿

1月11日上午,山东女子控告前夫投毒案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午11时50许,当事人刘畅(化名)从法庭内走出,她透露,前夫高某森在庭审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法律从轻处罚。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7月,费县女医生刘畅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实名举报,称同为医生的前夫高某森自2016年两人婚后开始,就使用大量激素药长期对她“投毒”。

刘畅在法院门口(极目新闻记者刘楒睿摄)

2022年3月18日,费县公安局认为刘畅被伤害一案符合立案条件,进行立案侦查。费县公安局作出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身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同年4月,高某森被刑拘并被批准逮捕。2022年3月18日,高某森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费县警方立案侦查,4月28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

1月11日上午,此案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已被拘留的高某森通过视频形式出席本次庭审。上午11时50分许,刘畅从法庭内走出,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庭审暂时休庭,下午会继续开庭。

“在法庭上,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畅告诉记者,高某森当庭承认对她用药,但同时也对她的伤情鉴定存在异议。高某森的代理律师当庭为其作了最轻辩述,高某森也希望法律可以对自己从轻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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