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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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背景
1.1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
2002年在银联成立之初,还没有第三方支付的概念,收单业务依然是各商业银行的市场。在这个方向上,中国银联走了和国外的VISA或者MASTERCARD不一样的道路,一开始并没有将银行卡收单作为核心职能之一。 银联于2003年成立子公司银联商务,专门做银行卡收单业务,自身则专注于交易转接、清算和银联卡品牌的经营,已经逐渐脱离“第一方支付”的角色。因而,在2004年,马云来到刚刚成立的中国银联总部洽谈在淘宝网引入银联支付,并没有得到支持。 当银联意识到线上收单的重要性,已经是10年后了。

银行卡收单属于劳动密集型业务,商户拓展、终端维护等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对银行来说,这些中间业务的收入远不如揽储带来的收入诱人。此外,2003年也恰逢中国房地产起飞的黄金年份,银行的工作重点都在优质资产房贷上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更倾向于将这块业务外包于一些公司。当然了,后来我们也发现,其实银行的技术能力也远非能达到银行卡收单的业务需求。

2004年,淘宝刚成立不久,在线支付对大部分人来说,等同于网银支付。 随着淘宝业务的发展,这种支付方式已经扛不住线上的请求量。 在未能得到银联支持之后,马云成立了支付宝。幸运的是,这时期,和支付宝合作的是工商银行西湖分行, 它成功地为支付宝争取到了总行的技术支持, 快捷支付和虚拟账户体系的建立,帮助支付宝成功抗住了淘宝的买买买的压力。原本应该由银联承担的工作,阴差阳错地落到了最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的支付机构身上。 但是在不经意间,它打开了一个潘多拉宝盒。在这个宝盒里面, 转接清算一直是挥之不去的魔咒。支付公司通过自建的系统,接入银行的收单系统,对于本银行的银行卡,则进行本代本交易,直接在本行进行交易处理;对于他行卡,则通过受理行转至银联或人行大小额处理。如图示:

在这样的体系里,这一笔跨行的交易却没有经过央行,在央行看来,这只是两笔普通的同行转账业务,这是央行无法容忍的。他无法获知真实的交易情况,无法掌握资金流向,无法进行有效的金融监管,无法正常开展反洗钱业务以及宏观经济的调控,央行成了空架子。而另一方面, 在巨额备付金的诱惑下, 一大批的企业开始涌入这个领域,成为支付机构。在线支付的规模迅速膨胀,到2010年,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0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 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超过1万亿元, 已经对国家经济产生巨大影响。 在这个背景下,央行开始了对支付机构的一系列整顿。

在这一系列动作中,第一个措施是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也被称为2号令,开始规范支付市场,实施准入制度。 央行近来对于支付行业的监管思路,在2号令中体现的淋漓尽致,目的是让第三方支付回归支付通道的角色,限制第三方支付成为具有事实上有吸储能力的影子银行,压缩余额账户的生存空间,同时还要求支付机构落实反洗钱等义务。 于此同时,随着央行停止发放支付牌照, 支付市场竞争开始进入寡头时代。 对于没有银联这样的机构从事线上的银行卡清算,这些线上的第三方支付更多比拼的是通道能力,接入的银行越多,越说明这个支付公司的受理能力强。于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各支付机构费了很大的力气与银行谈合作,谈接入。大型支付机构动辄几百家的银行接入,百亿乃至千亿的备付金规模, 使得他们在和银行谈判上拥有强大的实力,拿到的通道价格也远非中小型机构所能比拟的。 到2010年,在无卡支付市场,支付宝已经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 到2017年,支付宝和微信已经占据了移动支付超过90%的市场份额了。 就算像网银在线这样有京东支持的支付机构, 也很难在京东之外的支付市场上分一杯羹。
1.2 银联和线上支付清算
如果线上支付也会像线下一样,由银联统一进行转接、清算,线上的第三方支付只需要去拓展商户就好了。银联自然也想到了这一点。然而,银联在决策上的滞后,使得它在支付清算领域逐步地成为旁观者的角色。2010年,支付宝推出快捷支付,而到了2011年,银联才推出自己的基于互联网和移动端的无卡支付,在支付宝已经依靠淘宝平台已经吃掉了70%的市场的情况下,银联试图将线上支付也纳入到自己体系下的努力终归失败。 2013年,支付宝暂停了原本量就不大的线下POS业务,银联成功守护住了这个领域,扳回一局。但是,随之而来的线下二维码,却使得POS业务面临更加巨大的压力。2014年3月, 央行发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暂停了线下二维码业务。但在此期间,作为线上巨头们打通和布局线下业务的重要支撑,线下二维码业务也一直未曾真正地离去。2年后,支付清算协会颁布《条码支付业务规范》, 又放开二维码业务。时至今日,二维码支付已经成为O2O场景的标配,线下收单市场增速逐渐减少,甚至有预测将被二维码支付蚕食。

不可否认的是, 在线下收单领域, 各收单机构都在想方设法的绕开银联。另一方面,银联的股东们都是银行。而目前的网络支付而言,银行在创新能力和速度上,和支付公司不可同日耳语。
1.3 网联的筹备
在这种情况下,央行主持成立非银行支付网络清算平台来解决解决线上的支付日益寡头化的问题,在线上支付规模高速增长的阶段,维护国家金融的稳定。在2017年底开始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项整治的背景下,“网联”的组建,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 国办发〔2016〕21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立线上支付统一清算平台,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共建、共有、共享”原则建设网联平台。
  • 2016年10月, 人行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即112号文)中,针对跨行支付业务的情形要求的是“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这里所说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目前来说就是指中国银联,以及即将上线的网联。
  • 2017年8月4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向有关金融机构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以下简称209号文)。对于有第三方支付机构提出能否同时接入银联和网联的设想,央行支付司相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第三方支付机构一律都要接入网联,目前不允许接入银联。网联刚起步,支付机构要积极支持网联建设。未来的终极目标是,随着市场各种机制发展成熟后,也有其他的清算组织进场后,才可以自主选择接入某家监管认可的清算组织。”由于此前银联也承担了大部分第三方支付的线上转接清算职能,但209号文明确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都要接入网联。 209号文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同时,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

网联,全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主要是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一个统一的独立清算平台。也就是说,之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是直接对接各大银行的,而现在只需要对接网联,再由网联作为中间平台实现与银行对接。 来自网联官方网站的说明:

网联清算有限公司(NetsUnion Clearing Corporation,简称NUCC)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的运营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按照市场化方式组织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共建、共有、共享”原则共同参股出资,于2017年8月在京注册成立,为公司制企业法人。

1.4 网联的成立
网联作为国家级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由非银行支付机构相关专家共同参与设计。采用先进的分布式云架构体系,在北京、上海、深圳3地建设6个数据中心。 网联建设的技术实力,可以从参股公司来看:

网联共注资20亿,支付宝和腾讯各占10%的股份,央行系占30%。股东总数44家,其中38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同时支付公司也是网联建设的主力。

  • 2017年3月31日,网联平台启动试运行,并成功完成首笔资金交易验证,正式接入央行支付清算系统。据了解,首批接入四家商业银行和三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而截至6月30日,已有超过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接入网联。
  • 2017年7月份网联清算平台要求各银行对接时,发布了1.1版接口规范,包含协议支付、付款等功能
  • 2017年9月份,网联下发了1.2版接口规范,新的规范中新增了网联差错处理接口、网关支付对接接口、银行验证协议支付接口、以及针对1.1版部分接口字段的调整。
  • 2017年12月底,网联发布各功能对接的时间要求,要求各银行2月28日前完成网关支付对接接口的生产验证。
  • 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他所有功能的生产验证及生产切量准备工作。
  • 2018年1月25日,网联发布了1.2.1版接口征求意见稿。
  • 2018年2月27日至3月2日,网联进行了商业委托、网关支付、认证支付、网联差错处理等内容的培训。
  • 2018年3月7日,网联发布了1.3版接口规范,新增了商业委托支付、修改了银行验证支付、修改了网关支付、修改了网联差错处理部分。

二、网联定位
对网联的定位,在官方网站上是这么描述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

  • 作为全国统一的清算系统,主要处理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起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
  • 实现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商业银行一点接入,
  • 提供公共、安全、高效、经济的交易信息转接和资金清算服务,
  • 组织制定并推行平台系统及网络支付市场相关的统一标准规范,
  • 协调和仲裁业务纠纷,
  • 并将提供风险防控等专业化的配套及延展服务。

2.1 统一支付清算
网联的核心工作,是为非银支付机构提供统一支付清算支持,实现非银机构和商业银行的一点接入。

通过这种方式,网联可以获取所有的交易数据。这也是网联执行各项工作的基础。
2.2 监督
有了交易数据后,网联就可以执行对支付机构的监督工作了。 没有网联之前, 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将钱转入自己的备付金账户,再转入其它银行,从而实现原来只有央行才能做到的“跨行清算”,但是中间明显并没有央行参与。 也就是说,央行和各大银行都无法掌握资金的准确流向,给金融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成为某些人洗钱、套现的途径。 网联的建立让 KYC (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户) 在技术上更容易实现。 如果严格执行,会对一些灰色地带的网络支付带来巨大打击。本质上每一笔交易都处于监控之下了。风控能力强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会迎来技术投入上的回报。良币驱赶劣币的情况有可能出现。 于此同时,这对支付机构也是一种保护,在支付宝、微信支付走出国门之际,在国际竞争中也能够在合规的角度得到国家的背书。
2.3 破解数据垄断
支付机构,特别是微信、支付宝这样的巨头, 因大量的用户带来的海量数据。这些数据巨头垄断形成信息孤岛是极不利于金融产业的监控发展。随着在线支付的扩张,大量交易支付信息被留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里,也不利于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监测和调控。网联的建立,作为清算平台打破了各个信息孤岛,同时也整合了整个的线上支付数据。

网联将拥有所有国民的交易数据,而交易背后是一个人的生活轨迹。 随着移动支付最终消灭了现金和银行卡刷卡,所有交易行为都被电子化,网联将成为一个金融数据巨无霸。它的商业化道路会非常有想象空间。如果接下来的五年,无现金社会真的实现,网联有机会顺势推出国家数字货币。所以央行对区块链技术应该会持续投入。
2.4 扶持中小支付机构
网联拉平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银行端对接能力。因为之前是银行直联模式,所以每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对于银行接口费用的谈判能力差别很大。交易体量越大银行给的成本越低。银行为了拉储蓄,很多接口都是包年甚至免费的。 网联的出现让这种差异化缩小,这对中小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好事情。可以预见会有一个统一的梯度报价出现。这也意味着支付行业靠费率差的商业模式会越来越难。 现在它们只需要连接网联,并管理好自己的平台和用户就行了。 支付机构可以把重点放在提升客户体验上。 这样第三方支付公司会有一批洗牌。品牌升级变得很重要,无论 C 端还是 B端,客群识别度成为竞争力。网联本身俨然是通道,再多一层通道的意义其实是效率不高的,“去通道化”的变革会倒逼第三方支付的人才结构。以前只要懂渠道放代理,低价切量大概率玩不转了。仅仅成为一个网联的“渠道代理商”的公司会承担更大压力。
2.5 利好中小银行
在没有网联的情况下, 中小支付机构要连接众多银行来实现线上支付,而中小银行也要连接两百多家支付机构,其中商务和技术投入成本巨大的。网联成立,使得中小银行只要对接网联,即可在支付市场上分一杯羹。
三、业务功能总览
3.1 业务设计原则

  • 充分考虑存量网络支付业务需求, 对存量网络支付业务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支持现有合规网络支付业务。
  • 严格落实监管政策要求,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梳理各业务功能模式及流程,在规则设计中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 简化交易处理模式,降低系统处理复杂度,整理归纳业务功能类型,尽可能进行报文复用,简化交易流程,减少机构、银行功能开发复杂度。

3.2 功能概述

1. 协议支付

协议支付指客户需要先进行身份认证及签约,然后再根据签约协议进行支付,银行需要校验协议信息。和现有的快捷支付类似。 其中协议支付业务与现有市场的快捷支付业务相比主要增加了银行端解约的功能。 在支付宝卡通业务改造为快捷支付之后,快捷支付的解约支付机构不再通知到银行,银行本身也没有发起解约的功能,所以银行系统中保留的签约信息不是完全正确的——目前网联切量数据的迁移方案就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网联建立后,根据人行发文要求,快捷支付业务的协议信息支付机构必须和银行保持一直,并且可以从银行发起解约交易。

2. 认证支付

认证支付是指客户无需事先或首笔交易时与支付机构及银行签约,每笔交易时均输入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动态验证信息,并由客户账户所属银行负责对上述信息校验后进行扣款的交易。 认证支付业务主要为无支付账户体系或者支付账户体系应用较少的支付机构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时使用。

3. 网关支付

网关支付,是指客户通过支付机构发起,跳转至银行网关验证客户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后,向客户银行账户发起支付指令扣划资金的交易。 网关支付限定为客户跳转至银行网关进行支付的场景,需要根据银行要求下载安全控件或插入U盾等安全设备进行支付,可分为个人网银、企业网银。

4. 商业委托代扣

网联针对代收、代扣业务提出了商业委托支付的功能, 商业委托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经网联建立商业委托支付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发起的客户银行账户资金扣划业务。商业委托支付和协议支付的区别:

  • 商业委托支付具有固定收款人、定期收款的特性,而协议支付没有此特别要求。
  • 商业委托支付以商户和客户签署的收款协议为前提之一,而协议支付没有。

商业委托支付业务包括“建立委托”、“解除委托”、“商业委托支付”和“退款”等交易环节。
四、网联架构设计概述
4.1 设计指标

  • 为支持高速发展的网络支付业务,平台并发交易处理能力要达到12万笔/秒,极值处理能力18万笔/秒;
  • 为了保证用户的良好体验,平均交易响应时间要低于1秒(包括银行的处理时间);
  • 为了保证业务持续平稳运行,系统在线可用率要达到99.99%,并能够承受城市级的灾难。

– 网联平台总体架构设计的四个关键选择,《金融电子化》,强群力 , 2017-10-09 09:21
4.2 数据中心
网联采用三地六中心的方案。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租赁了6个机房(非自建机房),单数据中心设计处理能力3万笔/秒,6数据中心极值处理能力18万笔/秒。

  • 北京的机房位于昌平区和亦庄经济开发区;
  • 上海的机房位于静安区和自贸区;
  • 深圳的机房则位于盐田区和福田保税区。

“三地六中心”的分布式架构,也将实现多点多活、冗余容错、智能导流的作用。
4.3 流水号和路由
目前对接网联的交易, 是按照网联提供的规则,由接入机构生成交易流水号。
4.4 数据一致性
网联在数据处理上有两大核心原则:

  • 一致性: 要求网联保证支付业务联机交易结果,查询交易结果以及对账文件交易结果的最终结果一致性;
  • 最终性: 要求支付业务经过网联转发并置为终态后,即具有最终性,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终态标准为
    • 签约,解约处理结果以银行记录为准,
    • 协议支付,退款交易以网联交易状态为准。

五、 接入网联
5.1 支付结构接入
支付机构采取三大接入原则:

  • 平台分配: 网联平台将根据机构数据中心的位置进行分配,就近接入平台的数据中心。
  • 跨地域接入: 机构必须至少接入平台异地的两个数据中心
  • 跨运营商: 至少选择2家不同的运营商

针对支付机构的业务规模,网联将采取多种专线接入方案。

对于大型支付机构来说,必须采用6线接入网联三地六个数据中心:如果机构是一主一备,则主数据中心对接网联六个数据中心,灾备数据中心采用一样的策略;如果机构是多活数据中心,则平均接入网联的六个数据中心。

对于中型支付机构来说,至少采用4线接入网联三地四个数据中心:如果机构是一主一备,则主数据中心就近接入网联同城的两个数据中心,再接入网联异地的各一个数据中心;灾备数据中心采用一样的策略;如果机构是多活数据中心,则机构每个数据中心接入网联异地的两个数据中心。

对于小型支付机构来说,至少采用2线接入网联异地两个数据中心:如果机构是一主一备,则主数据中心就近接入网联异地的两个数据中心,灾备数据中心采用一样的策略;如果机构是多活数据中心,则机构每个数据中心接入网联异地的任意一个数据中心。
5.2 银行接入
相对于支付机构,虽然银行在市场份额上仍然体现出头部效应,但是并没有形成寡头,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12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占据了20%的市场份额,其他银行的市场份额为10%。目前,大部分银行具备了两地三中心的能力,有些具备了双活的能力,极少数具备了多点多活的能力。和支付机构的接入原则一致,网联要求:

  • 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采用6线接入网联三地六中心,
  • 其他商业银行至少采用2线接入网联异地两个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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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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